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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砖砸小孩”不能判“众赔”了事

来源:红网 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夏熊飞 2018-02-08 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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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同一个案子,来自五六个省份的31个人站在了一起。他们彼此都不相识。1年多前,一块砖头从天而降,正好砸在2岁女童小薇(化名)的头上,顿时血流如注。但砖头是谁扔的,无法确定。2月5日,浙江嘉兴桐乡法院判决,旁边一栋居民楼3楼以上的18位租客分别补偿小薇3105.5元,合计5.5万余元。(2月7日《都市快报》)

  楼上掉下砖,飞来横祸砸中无辜的小薇,在找不到“主犯”的情况下,法院判决3楼以上租客共同承担责任。熟料,判决结果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判决不合理,是简单粗暴的“连坐”,是“宁可错罚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荒谬做法,事实果真如此?

  实际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上抛掷或跌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监控能拍到3楼,结合砖头落下的抛物线等,警方确定砖头是从涉案房屋3楼以上的某处被人为扔下来的。所以,法院判决3楼以上的租客共同赔偿,从法律角度而言无疑是站得住脚的。

  不过,因为法院判决站得住脚就能“众赔”了事?要知道,遭飞来横祸的小薇伤情严重,颅骨粉碎性骨折,颈椎半脱位,碎骨头扎在脑子里面,伤到了脑神经。即使现在恢复较好,但后患无穷,将来她的身体可能永远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协调和灵活。目前的医院费可以由租客“众赔”,可小薇的未来谁来赔?

  说到底,警方应该加大侦查力度,还小薇一个公道。也许有人会说,“警方”已经尽了力。不过,在侦查手段如此先进的今天,只要足够重视、投入足够,公众相信警方有能力破获并不算复杂的这个案子。这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小薇的权益,同时免让租客受损,更重要的是让抛砖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高空抛物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抛得起砖的“背后黑手”自然能预见。既然他不顾别人的安全随意扔砖,就该掘地三尺揪出,予以惩罚,以儆效尤。

  让租客们“众赔”固然有法可依,但负有管理小区职责的物业也该加强小区管理,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该栋房子里公共空间的监控也不该默不发声。街道上享誉“天眼”之名的监控更该抬抬头,若只能看到三楼以下,城市高楼那么多,难保类似的事不再发生。总之,“众赔”虽有法可依,但不能一赔了之,应加大侦办力度,查出“真凶”,实在查不出,也要退而求其次,拿出杜绝“二次事故”的措施,否则,受伤的可能永远都是无辜的过路人和住客。

  文/阿古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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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古俄子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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