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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伙“被服刑”,洗冤本不该靠媒体

来源:红网 作者:江锡钰 编辑:王俞 2018-03-27 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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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阜阳小伙子李方俊在广东省东莞市丢了身份证后,莫名在云南省昆明市被“判刑”。安徽商报报道此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记者获悉,报道见报后,云南警方对此事组成调查组,已派民警来到阜阳对此事进行核查,并当面对涉事小伙子表达了歉意。(3月26日中安在线)

  应该说,警方的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不仅向涉事的阜阳小伙李方俊当面道歉了,而且还询问了对警方有何要求。但报道中的另外一个细节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这个细节是:“李方俊于2016年9月在东莞丢失身份证后,在2018年2月得知自己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1年,罪名是运输毒品罪。莫名背了一条犯罪记录,且还在‘服刑期’,李方俊不但丢了工作,生活也受到了很多阻碍。为了洗清‘罪名’,李方俊曾多次联系云南警方及阜阳当地警方,但始终没有什么进展。”

  而“3月23日,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了云南警方的高度重视,当地警方即刻组成了调查组调查此事”。换言之,如果没有安徽商报的报道,警方对这个“背锅侠”李方俊最大的可能仍旧是不理不睬。

  如今公民所有的身份信息都是全国联网的,李方俊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已经自动作废。冒用李方俊身份证的罪犯只能说钻了司法部门身份证审核不严的空子,或者说是司法部门的失职。错不在丢失身份证的李方俊。然而,李方俊为此不仅背了黑锅,还丢了工作,他向两地警方申诉却无人帮他“洗冤”。这才是警方需要深刻反思的地方。

  在公民身份信息全国联网的当下,警方要澄清事实,查清李方俊的身份信息是否被冒用,并不困难,甚至是举手之劳。何况,李方俊又是在补办了身份证之后申诉的。可是,李方俊两地奔波,却难以“洗冤”,幸亏他还知道求助媒体,否则,这口黑锅究竟要背到啥时候,还真的难以言说。

  云南警方是抓获犯罪分子的第一道关口,其后还有起诉的检察院和判刑的法院,最后还有收监的监狱。这道道关口,都有审查核实罪犯身份信息的义务,为什么就没有一道关口发现罪犯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信息?严格地说,这些司法部门都应向李方俊道歉。

  当然,警方仅仅向李方俊道歉是不够的,即便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也是不够的,还应向辞退李方俊的东莞企业说明情况,帮助李方俊恢复工作。毕竟,错误的源头就在警方。而需要认真反思,检讨自己工作的也不应止于警方,相关司法部门都应从中吸取教训,看看自己离“以人民为中心”的承诺究竟还有哪些差距,尽快补齐“短板”。

  文/江锡钰

来源:红网

作者:江锡钰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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