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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公益是救护车免费通行的前提

来源:红网 作者:尚凡 编辑:夏熊飞 2018-04-08 0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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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日报报道:4月1日晚,在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为此引发网友热议。

  救护车是守护生命之车,在社会公众观念眼中,为赢得抢救时间,理当免交过路、过桥费,让其畅通无阻,为抢救生命赢得时间;然而,按相关法律规定,救护车,并非在免费通行之列,要求其交费通行,并非无理取闹。

  类似事件,并不是史无前例,2015年,山东一辆救护车要去接一名呼吸困难的病人,经过洛口浮桥收费站时,驾驶员拒绝缴费,僵持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掉头返回了医院。

  2016年12月,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在经过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因该不该缴费僵持了24分钟,之后伤者家属缴费收费员抬杆放行。

  收费站与救护车之争,受害的却是患者,因为在争持中,空耗了时间,有可能错过了抢救时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命关天,尊重生命,开启“生命快道”,势在必行;然将社会责任交由高速路等承担,显然有失公平。

  高速公路,耗资巨大,为收回投资成本,理当对通行车辆收费;既然救护车,不在免费通行之列,作为其驾驶员应坚守生命至上原则,也当主动交费通行,力争为生命赢得更多抢救香间,不可拿病人生命作筹码。

  现实中,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救护车,并非对病人实行免费接送,其收费中理当包含着“过路过桥费用”;既已收取,当然就得主动交纳;正如网友称,你收费赚钱、获取暴利,有何理由要求免费通行?

  神仙打仗凡人遭殃,不管谁是谁非,受到伤害的最终是患者。媒体中,因争执延误抢救事件,并不少见;为此,对此争执,应该理性对待,有关部门应当给个说法了,拿出有效措施,该好好整治,让生命悲剧不再重演。

  其一、政府要勇于担当,既然救护车有抢救生命之责,需要畅通无阻,为患者赢得宝贵时间,姑且不说争执,只要收费,或多或少都耽误抢救时间,为生命计,政府应当为其买单,这样既保证了收费者利益,又为患者生命赢得了时间,又能体现生命至上与执政为民。

  其二、作为医院方,不可将救护车当作“谋利工具”,也应该自觉回归公益,先减少收费标准,再逐步实现“免费”接送危重病人,为其生命打开“绿色通道”,真正将生命放在至高无上地位,从而稳步改善医院、医生社会形象。

  让救护车更快,为生命赢得更多的时间,理当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呼喊,而要做到重要的一步,是让“救护车”回归公益,成为公众生命与健康的“守护神”。

  文/尚凡

来源:红网

作者:尚凡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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