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8月7日《人民日报》)
今年3月29日,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在召开的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通报,有7地9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一些地方通过弄虚作假以求数据过关的事,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成为生态治理进程中的一颗“毒瘤”,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当然,从另一角度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出现,说明近年来环保考核压力越来越大,环境治理越来越严,如果不是如此,相信那些造假的人恐怕连造假的心思都不会去动。正所谓无利不起早,在环保督察和环保考核的双重压力下,出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不说是必然,但起码谈不上偶然,更谈不上是新鲜之事。
透过现象看本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蔓延不绝,究其原因,首先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环境生态治理保护的认识不够,在推进环境治理上口号喊得多,工作落实少,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不严不实,心存侥幸过关。其次是由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本低、收益大,给了一些地方和单位有了不惜违规违法,铤而走险的空间,造假成本几百元,可节省治理经费数十万。第三是环境监测数据信息不完全透明,给社会公众对数据造假的识别以及公开监督带来困难。第四是个别地方基层环保部门的不担当不作为,为了给自身治污政绩“抹粉”,面对一些单位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是积极出主意配合,“指使篡改”。
破题还需双管齐下。一是坚决做到“零容忍”。增强环境监测数据的信息发布及其透明度,扩大环境监测的社会参与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公众的广泛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让环境执法成为一把“利刃”,对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依法严肃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加大造假行为查处,增大其违法违规成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促使其不敢、不愿、不想去造假,发挥“零容忍”的震慑作用。
二是创新环境监测方法与手段。加强监测站点管理,建立完善环境治理监测机制,环保部门特别是监测站点应层层落实责任,守好环境监测责任田,压实责任担当。打破环境监测区域、范围、时段等规律,加大流动监测,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让伺机造假者无机可循。强化高新信息技术的研究应用,突出增强监测系统的防护能力和监测设备的抗干扰能力,关死关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方便之门。
文/邓尤福
来源:红网
作者:邓尤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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