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到南京没人请吃饭,就要炸掉高铁站?近日,盐城阜宁一女子送朋友去南京南站,到了南京后,那边的朋友没有请她吃饭,一气之下在微信群里说要把南京南站炸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这名女子已被执行行政处罚。(8月31日 澎湃新闻)
因在微信群里扬言炸毁南京南站,而被行政处罚的江苏阜宁的高姓女子,之所以扬言要炸毁南京南站,是因为她送朋友去南京,到了南京后,那边的朋友没有请她吃饭,她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一气之下就在微信群里说要把南京南站炸毁。也就是说,只是高某的一时气话,她根本就没有炸毁南京南站的犯罪动机,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了。
如果高某是小孩子,逞口舌之快,或许会因为童言无忌,不会有人当真,警方也不会和她计较,但高某是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法律责任。俗话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乱吃饭,至多伤害自己的身体,而乱说话,就有可能伤害到别人,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
其实,公开扬言炸毁车站的,高某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媒体曾经报道,2014年7月,一名男子在上海地铁安检处拒绝安检,并扬言要炸北京火车站,因扰乱公安秩序被上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2015年3月,广东佛山一何姓女子为出一口气在微博上扬言要炸车站,最后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天。
南京警方对高某处以行政处罚绝不是小题大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三项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扬言炸毁南京南站的高某被警方行政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高某扬言炸毁高铁站被行政处罚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这堂课告诉人们:作为公共空间的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作为一个思维正常的公民,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都必须谨言慎行,必须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能触碰法律红线,网上发布恐怖言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文/维扬书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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