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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频发,劳动者如何健康地活着?

来源:红网 作者:陈潭 编辑:易木 2013-05-16 22: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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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奥美中国的官方微博上表示,13日,奥美中国北京公司的一位年仅24岁的员工突发疾病猝死,令人扼腕叹息。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位员工去世时,已经连续加班一个月,人去世后,工作QQ还一直亮着。(5月15日《扬子晚报》)
  
  年轻的生命突然逝去,不由让人扼腕叹息。其实这样的悲剧时有发生,绝非孤例。15日,搜狐公司17173网站一位年轻员工,也因为病毒性心肌炎意外死亡(5月16日《新民晚报》)。不到一个星期出现两位年轻人“过劳死”的事件,确实令人痛心。
  
  他们都是在一个健康阳光的年纪,生活的路本应该很长。但是,由于职场竞争激烈、房贷压力山大等各种原因,包括他们在内许多职场人士经常加班,以致拿自己的健康去换高薪。尽管他们知道这要承受一定的健康风险,但还是给自己不断地上发条,最终以悲剧收场。
  
  目前,我国大城市白领处于“过劳”状态的接近六成,“过劳死”不仅威胁着生产线上劳作的普通职工,还呈现出向高科技领域、“白领”阶层蔓延的趋势。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亡的人数达60万人,越来越多的都市白领处于“亚健康”状态。
  
  显而易见,“过劳死”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职业病。探究病因,不难发现造成“过劳死”的因素有很多,其中过度加班是首要原因。在高速运转的社会机器上,很多职场人士只能适应社会的节奏,否则就会有被社会淘汰的危险。一些人明知自己亚健康,却视而不见。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过劳死”与劳动者的主观因素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一些客观上的因素也不容忽视。比如,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工作作息制度等。如果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能够合理分配,公司管理更人性化些,“过劳死”也不会发生。
  
  再比如,劳动法律保障不力等。对于“过劳死”,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虽然《劳动法》已经对劳动者有关工作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但是这并不能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在目前劳动法律框架内,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维护和伸张。
  
  死者长已矣,生者尚悲歌。纵有再多的财富,事业即使再大,如果没有健康,一切也是枉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让每个劳动者健康的活着,不能让“过劳死”成为生命的终结。在我看来,除了对生命有敬畏之心外,企业还需更人性化些,劳动法律保障更需要给力。
  
  文/陈潭

来源:红网

作者:陈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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