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发文捐款,中国式慈善有什么过错?

来源:红网 作者:李树彬 编辑:易木 2013-05-17 23:49:17
时刻新闻
—分享—
  江苏阜宁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按级别明确数额:昨日,有网友上传一份落款为江苏阜宁县委办的通知文件。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捐款,并按级别明确了捐款数额。(5月17日凤凰网)
  
  按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此次“博爱万人捐”活动的募捐款项将对白血病患者、大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进行援助。她称,捐多捐少全凭自愿,红会未强制要求各单位完成捐款任务,县委的要求也只是给大家一个参考。还称,“阜宁县红会捐款都是公开的,账目来龙去脉也都比较清晰和全面”。
  
  有人认为慈善捐款应该是自愿的,发文件有损慈善自愿的原则。文件具有强制性,有违个人意愿的意思。这种认为或许是对的,笔者参加过十多次慈善捐助活动,每次慈善捐款都是上级有纸质文件或者口头传达的文件。笔者暂且将这种慈善组织的方式叫着“中国式慈善”吧。每次参加“中国式慈善”活动,我都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中国式慈善有什么不好?有组织有计划的,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个人,把自己的善款交了就了事,就有人帮助自己完成爱心的传递。这又不影响自己的工作,这有什么不好?难道非要一个想献爱心的农民乘车去城里,这方便吗?
  
  慈善事业表达了自己的爱心,至于献爱心的方式怎样,我觉得并不重要。有人专门问你的善款打点,帮你省了很多心思,这难道不好吗?同时中国式慈善这种有重点、有组织的募捐善款,集中办慈善的作法未尝不好,这体现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特色。
  
  冷静思考一下,我觉得:中国式慈善未必不好。
  
  文/李树彬

来源:红网

作者:李树彬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3/05/17/301010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