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端坐主席台观看学生冒雨表演,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而有些网友一看到类似新闻气就不打一处来也很正常。毕竟,只要稍具法律常识和稍有同情弱小之心的人,谁也不愿看见孩子们的权益在风雨中颤栗而作“壁上观”。
但问题是,从这则新闻来看,让小学生冒雨表演就真的一无是处了吗?笔者以为其实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想想。
比如,新闻中提到:“其中部分学校的代表队进行了阳光体育队列展示,目的是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集中展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成果,进一步促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果如是的话,让参加表演的学生淋一下雨,不是并没有违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一活动宗旨吗?
比如,身为父母,恐怕没有人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以及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就“自立、自强”。这个意义上,让孩子淋一下雨,不是既有利于孩子成龙成凤,又有利于孩子“自立、自强”品格的培养吗?
再比如,谈到教育方式方法和理念,很多人都推崇素质教育、同意挫折教育以及对某些发达的西方国家推行的精神教育大加赞赏。由此,让孩子淋一下雨,不正是素质教育、挫折教育的重要一环,以及精神教育的题中应有之意吗?
还比如,“不经风雨,不见彩虹”的励志名言,相信人们都耳熟能详,并且也都明白其中的意蕴。那么,让孩子淋一下雨,不是既可以看作是对孩子人生的一次磨砺,又可视作在为其日后参与社会激烈的竞争作积极的思想准备?更何况,只让参加表演的小学生淋了10分钟左右的阵雨即宣告表演结束。如此短暂的人生磨砺经历,远不能确保一些孩子今后在遭到小小的挫折和打击后,不会一蹶不振,甚至自暴自弃。
英国有一首儿童诗《出去吧》让笔者印象深刻:“出去吧/在四处刮起大风的时候/让它彻里彻外把你折腾个够/出去吧/哪怕是外面阴雨连绵/也不要坐在火炉边一再留恋//出去吧/趁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同它作一番勇猛的较量。至此,那些坚决反对“冒雨表演”庆六一的网友们,你还固执己见吗?
文/王志顺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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