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文物、名人故居、古村落、古祠堂、古寺庙、古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等等的历史人文遗存,在一些地方耐不住传承古老文化的寂寞,被出租经营,部分场所成为消费不菲的高档私人会所,让这些本该向公众开放的人文遗存成了少数人饕餮物质的奢靡专享,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这些年人文遗存“越界之举”的新闻屡见报端,此前南京的“宋美龄别墅”承办婚宴等等,更有甚者私自扩建改作他用,或者干脆进行野蛮“掠夺式”旅游开发,人文遗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处境尴尬。
一些城市的人文遗存虽然制定了切实可行和科学的保护规划,但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按规划实施。同时,要注意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逐步整治,渐进改善”,这样才可以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面对人文遗存,把房子重修再高价卖出,或变成有钱人居住的新社区、或变成高档娱乐休闲地、或变成专供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这些都不是人文遗存保护的方向。这样做的结果是改善了人文遗存,利用了文化资源,却破坏了历史环境,文化历史联系被割断,文化特色在消失。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割断历史文脉,而人文遗存正是这些历史文化发展的实物例证。人文遗存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有历史的记忆,保存城镇历史的原始性和连续性。
人文遗存与其说是沧桑的荒凉遗存,倒不如说是一处处承载了历史文化变迁的活文化遗产,任凭世事变迁,斗转星移,虽然有些破败,可是其文化风骨岿然不动,用无比顽强的文脉向人们诉说着文化的沧桑变迁,和生生不息的人并肩生存,从这点上说,古老文化遗存伟岸的身躯就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指引,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厚重的文化及其积淀。
在城市进入现代化的今天,对待人文遗存的态度也就是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城市本身由古历史演变而来,人文遗存本身就是城市的原著居民,是我们的另一个祖先,敬重人文遗存,就是在提倡一种敬畏生命、文化和伦理的古老理念,人不能忘根,城市更不能忘文化之本,城市因为有了人文遗存,恰好说明历史文化的脉络还在沿承。
1982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中说:“城市发展并不等于所有的城市都要建设很多工厂、大马路和高层建筑。特别是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胜、文物名木等,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绝不能因进行新的建设使其受到损害或任意迁动位置。”但是,在一些城市,仅仅因为“要发展”的简单理由,人文遗存的命运就遭受到了痛苦的腰斩,同时失去的,还有附加在文物上的历史文化。
不管是国际化大都市还外向型城市,不管是园林城市还是绿化模范城市,不管是文化名城还是现代化城市,不管是最适宜居住城市还是最具幸福感城市,如果没有人文遗存在城市中大街小巷的散落,如果没有人文遗存完好和安静地活着,恐怕再好的城市也显得不伦不类和干瘪,失去了自己民族文化之根,失去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古老文化的侵润,再好的城市也也没有血肉,再高大的城市也只是虚高而已,架子大而内存小,更不饱满。
城市的文化气质从古院落和古建筑的一砖一瓦上大致也能辨认出来,从大街小巷矗立的一株沧桑的古树上也能够体现出来,人文遗存,才是一个城市里真正的原住民,改变、利用和驱赶原住民,我们要三思而行;不得不改变时,我们要慎重;要砍伐时,我们需要深刻的道歉,假若人文遗存给道路让道,给发展和商业让道,城市虽然不会因为少了一些人文遗存而少了现代风采,但是的确少了一些沧桑的“老居民”。对待历史文化遗存,我们真的需要从心里仰视。
保护生态环境只影响到人的肌体,保护人文遗存和历史文化环境却涉及人的心灵,能够让人们的心灵多了些追溯的记忆,也许这才是物质社会更应该保留的人文精神财富,也是新型的城市精神不可或缺的人文基础构成。
文/魏青
来源:红网
作者:魏青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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