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重金属布丁门事件还未平息,又遭遇强生召回的区别对待。为何面对下架和召回,国内竟毫无动静?难道是我们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身躯,因此有害的产品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国内已经发生过无数次的不平等待遇,除了外国企业的因素,更多的是国家的政策和体制。这样以牺牲国民利益为代价的做法,让人痛心和难过。
造成强生召回区别对待存在三种可能:不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却符合国标;中国的法律有漏洞,相关部门不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无论是上述那一种情况,首先要被质疑的是政府,因为它要对国人的健康负责,而强生只是一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公司。
政府对待这类问题,没有实行行之有效的手段。国内即使有某些商品存在问题基本没有召回的做法,政府无作为,久而久之使得国内企业以及外企认为中国市场召不召回都没有必要,到时随便找个理由其产品在中国依然好卖。
法律上的漏洞,让国外企业产生了“双重标准”。所以国际企业在国内外实现双重标准,这样的情况涉及到中国各个行业。中国人没有相应的观念,所以即便有那么一些企业召回其产品,国人有人会觉得搞来搞去麻烦,采取算了的态度。
任何企业的第一目的都是盈利,这是无可质疑的。强生在国外召回,一定是因为召回的成本小于被处罚和媒体监督的成本;而在中国不召回,同样是因为召回的成本大于被处罚和监督的成本。企业逐利没有一点错,可是不顾消费者权益,就是不对的。召回应该是自觉负责任的行为,怎么能因为我们政府这方面的缺陷,就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企业没有良心,谁还敢保证它日后不会危害我们的生命。
在强生召回事件当中,我看到了外企对中国的傲慢和轻视。在指责外企无良心时,我们自身也需要反思。无论在哪个国家,企业的良心不是光靠他们自律就行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行。不然再守规矩的企业,到中国也因违法成本低而不守法。强生如此,其它某些跨国公司亦然。药监局、质监局能力差,对国人的健康漠视,我们只能悲哀,不能怪强生。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真的希望我们的政府多关心民生,不要流于表面文章。
强生召回事件的区别对待,矛头直指监督体系漏洞百出。必须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标准与监督体系。同时必须立法严惩违规者,使其付出惨痛的成本和代价。消费者自身也需要反思。不要再面对侵权时却选择沉默,选择忍气吞声。民众团结一致对傲慢和轻视我们的人、企业和国家进行抵制,我想谁也无法再轻视中国,区别对待我们。
文/张婷
来源:红网
作者:张婷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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