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6月16日《楚天都市报》的“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报道中,洪山区城管局人士透露,图中的小伙的确是该局执法队员,并非“临时工”。而武汉市城管委一负责人也表示,如果该执法队员确系生活困难,可向组织反映谋求解决。但作为执法人员,是不允许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该委将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后再予公开回应。
而相差仅仅十几个小时,记者却从洪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处获得了不同的信息:图中两名城管人员确实是在执行“卧底”任务,即由该局选派,利用下班时间在辖区内当小贩摆摊,在检查城管执法情况的同时,也通过“换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贩们的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提升管理水平。面对记者的疑问,该负责人还出具了几张手写的笔记,称这是两位队员近来写下的数万字“摆摊日记”。“这项‘卧底’计划原拟执行两个月,现仅一个多月就意外提前曝光,今天我们已向市城管委汇报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具体细节将由城管委于今日举行媒体通气会统一发布。
该名城管是“卧底”?可以看出这次武汉城管委和洪山区城管局是动了脑子的。再简单的诿过为临时工,只会让人嘲笑不已。也许是受警匪片的启发,公安人员可以卧底,我们城管当然也可以卧一卧底,摸清小贩们的活动规律,以有效打击乱摆摊点、提升管理水平,这也是一种创新呀!
说该名城管是“卧底”,实质上与说他是“临时工”,是异曲同工,只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这种说法更具有欺骗性,更具有进步意义。然而,打击小摊小贩又哪里需要卧底呢?众所周知,小摊小贩们有一定的活动范围,一定的活动时间,经常与他们打交道的城管们应该早已摸清了他们的活动规律,甚至有个别的摊贩城管与之已再熟悉不过了,说卧底有意义吗?
我们的工作出现了纰漏,我们的工作人员犯了错误,没有必要寻找这样那样的原因和借口,勇于纠正,勇于自我批评,对犯错的同志敢于批评教育,甚至给予一定处罚,这样反而会使我们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赞赏。藏着,掖着,并不是处理好事情的最佳办法,因为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那时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文/刘仁胜
来源:红网
作者:刘仁胜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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