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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300万不知在受贿”看贪腐“煮蛙效应”

来源:红网 作者:程振伟 编辑:叶鹏 2013-07-09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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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纪委召开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在白云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的白云区干部已由日前公布的62名上升至81名,“拿了300多万不知在受贿,不知道他们是不懂法还是在装傻。”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会上强调,“希望村官能经得起物质的诱惑。”(7月8日光明网)
  
  “拿了300多万不知在受贿”真是可笑,那么我们倒想请问这些村官:拿了多少才算受贿?村官虽不算正式公务员,但刑法规定:(村官等)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也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由此可见,村官同正式公务员一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务一样构成“受贿罪”,而不是“收了多少才算受贿”的问题。
  
  笔者看来,与其说这些村官是“不懂法或者装傻”,倒不如说,“拿了300万不知在受贿”是长期“煮蛙效应”的结果。不光是在村官中,在公务员中很多贪腐的官员最终落马正是“煮蛙效应”的结果。
  
  啥叫“煮蛙效应”?曾经有人将一只青蛙放在煮沸的大锅里,青蛙触电般地立即窜了出去,并安然落地。后来,人们又把它放在一个装满凉水的大锅里,任其自由游动,再用小火慢慢加热,青蛙虽然可以感觉到外界温度的变化,却因惰性而没有立即往外跳,等后来感到热度难忍时已经来不及了。这就是有名的“煮蛙效应”或“温水煮青蛙效应”。
  
  村官和公务员中也有这样的““蛙”,他们刚参加工作时,受到组织纪律教育,听到哪个大贪官收了几千万几个亿被判重刑,警告自己一定要“自律”。可时间一长,发现收一点也没事,“只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不会犯事,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拿的越来越多,最后发现“拿多了”想跳出来,可已经来不及了,成了“煮熟的青蛙”。更可悲的是像“拿了300万不知是受贿”的官员,随着拿的贪的越来越多,自律意识越来越差,最后竟忘了“拿多少是受贿”,这样的官员不被“煮熟”才怪。
  
  分析“煮蛙效应”,我们发现最要命的是温水,从一开始的一点点热,到慢慢加热,蛙都难以发现,等发现时已经太晚了。那么“煮熟”贪腐官员的“温水”又是什么呢?首先看公务员手中的职权,慎用职权能为群众谋福利,滥用职权能让自己获得与劳动投入不成比例的“收益”,而且由于某些监督机制的缺失,还不容易被发现。由此可见,慎用的职权是清水,滥用的职权是温水;清水利人利己,温水伤人伤己。
  
  其次是某些地方官场不正之风,看到别人拿一点没事,而且越来越多、越大,还是没事,于是放松了警惕,不拿白不拿。当与贪腐官员比欲望的时候,想刹也刹不住,直至“钱没人亡”。由此可见贪腐之风也是“温水”,不沾贪腐之“温水”,对有些对不正之风缺乏“免疫力”的公务员来说“殊为不易”。
  
  最后是人的欲望,“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没有或少一些追求享受、奢靡的欲望,甘饴“清水”,自能“长善其身”。反之,如果被自己无法满足的欲望“温水”侵泡图一时之快,泡的久了,想爬起来都难。
  
  “拿了300多万不知在受贿”的村官不是孤案,公务员由于自身工作的特殊性,“没有被关进笼子里的权力”、贪腐之风、自身的欲望都能成为烹煮公务员的“温水”。对严于律己、宁静致远的公务员来说,即便不得已被“温水”侵入,一样能跳出温水,或“濯温水而不欲”。希望自律意识不强的官员不要主动走进“温水”,如不得已而入“温水”则须时时引被煮熟的青蛙为戒,抓紧时间跳出“温水”,毕竟人可以选择“不做蛙”。
  
  希望村官和公务员们时刻以贪腐官员的“煮蛙效应”为戒,远离或跳出“温水”,当然首先还是“千万不要让自己做个蛙”。
  
  文/程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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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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