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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容忍善意的谣言

来源:红网 作者:罗小苏 编辑:叶鹏 2013-07-09 0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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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孩子、开封考生李盟盟高考分数565分,因志愿申请表未被当地招生办提交而没法上大学。”近日,该微博引起大量转发。经记者证实,微博所言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李盟盟当年9月已正式进入大学读书。(7月8日《人民日报》)
  
  善恶没有绝对的标准。善意的谎言虽然掩盖了事实但有存在的必要,同样,善意的谣言虽然歪曲了事实但体现的也是一种关怀。这种关怀本身是善的,因善导出的行为应该得到理解和认可。所以有时候我们要容忍善意的谣言。
  
  康德认为,动机决定了道德的价值。发出这条微博的人可能也是不完全明白真相。出于帮助该考生的良好愿望而不小心成了谣言的始作俑者者。他的动机是好的。广大网民也不希望罗彩霞案再次发生,所以才有了大量的转发。这实际上是一种善举。在别人可能需要帮助的时候,“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一种正确的态度。这方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
  
  出于善良动机的谣言不会造成太大的恶果。就这件事情来说仅仅是让李同学有点不堪其扰。但是对于大家的关心她也能够理解。相反,如果恰巧这件事是真的。而网友却因为担心无意之中信谣传谣而置之不理,最终考生与大学无缘。后者造成的恶果显然远甚于前者。
  
  不要因为“谣言”两个字就谈虎色变。网络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他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都来源于其巨大的传播能力。近年来网络在反腐、救灾、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网络上曝光的事情能够迅速引起共鸣并汇聚成推动事件解决的强大力量。这是网络之功。相对应的,其危险之处也在于虚假信息的快速传递。但说到底谣言之祸只是因为传谣者动机不善。人心之恶才是万恶之源。若人心向善。谣言也并非为恶。况且,信息的流通拥有一定的“自净”能力。那些对社会有害的虚假言论虽然可能流行一时但终会被事实击败。
  
  对善意的谣言无需有太多的指责之辞。它不会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任其自生自灭是最好的处理态度。灭者自然是因为其虚假,生者可让世人见到人间的真情。如此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又为何要因“谣言”二字而生歧视乃至赶杀?
  
  做好事就要“宁可错救一万,不可放过一个”。善意的谣言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则。对它的容忍就是为了不丢失这万分之一的可能。唯有如此才是人间大爱。就算救错,纵也无过。
  
  文/罗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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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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