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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军令状,就能治垃圾?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叶鹏 2013-07-19 0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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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海峡导报》刊文《治海漂垃圾,请立军令状》:我们希望政府能给市民立一个军令状,展示一下整治海漂垃圾的决心。想怎么治理、分什么步骤、什么时候完成、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都要明明白白地告诉市民,最主要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海漂垃圾治理,有关部门要接受何等处罚?
  
  治海漂垃圾,请立军令状?愿望很美好,现实不给力。
  
  治理海漂垃圾不是个简单的活儿,尤其是涉及厦门、漳州、龙岩三地。6年了,三地政府肯定不是无动于衷,而是想方设法,比如像签订计生责任状一样签订过列出若干目标数据的治理海漂责任状之类。实际上,这也算是一个军令状,有用吗?大家看到了,市民已经等了6年。
  
  就算像军令状一样来签订军令状,哪些人来签订?还是大家都签订?级别低了,人微言轻,涉及厦门、漳州、龙岩三地,调动不了某些人财物,处理不了某些事项,要他承担这个责任合适不?也许刚刚治理好本地海漂,不可抗力的海啸风暴突然发生,前面全白忙了,按照军令状时限追责合适吗?大家都签订,个个都有责,实质上就有可能个个无责,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谁立军令状合适?大家去看看历史,这么大的事情,涉及厦门、漳州、龙岩三地,岂是小萝卜,普通老百姓能立军令状的?最合适立军令状的应是厦门、漳州、龙岩三地的市长。他们立了军令状,就能完成吗?仅举一例,不期而遇的“苏力”等台风怎么预测,没有完成,还能拿市长怎么样?
  
  就算立了军令状的市长任期内没有任何台风暴雨,风平浪静,没有完成任务,你能怎么样?我见过本地市长立的一个军令状,白纸黑字登在本地日报上:不处理好XX工程,我绝不离开XX市。事实是,这个当地人民痛恨的烂摊子根本没有解决,他就高升副省长了,给当地人们留下了一个笑柄。看看大同市长调任太原市长的诸多事情,留下了那么多的尾巴,市长立了军令状又如何?
  
  靠市长立军令状治海漂垃圾会变成一个大笑话。看看计生责任状,从班组、车间到分厂、总厂,层层签下责任状,想养的千方百计会养,不想养的你求她都不会养,何况你还不能时时刻刻贴身监督,违法生育的照生不误,你能严厉处罚党政领导吗?能一条线撸到底吗?根本不可能!这不是战场,处分人必须依法办事。
  
  政府官员的进退升迁、各项待遇,当地老百姓能有多大话语权?马上得天下,马下治天下,现实生活不是战场,短平快的军令状根本解决不了治理海漂问题,军令状要受到党纪国法等诸多限制,军令状不是解决海漂垃圾的灵丹妙药。只有不断完善和保障公民权利,加强和落实对政府机构及人员的严密监督,迫使他们按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才能使海漂垃圾问题治理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文/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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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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