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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应该充当保护墙而不是保护伞

来源:红网 作者:郑洪华 编辑:叶鹏 2013-07-21 0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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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黄什村6名村干部通过虚报田亩数等方式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数年。去年,经纪委调查,6人集体贪污情况属实。但仅仅给予了退还赃款和党纪处分,没有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仍然照常工作,每月待遇照领。针对质疑,阳西县纪委官员回应称:“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干部。”(7月20《南方农村报》)
  
  纪委作为监督干部、查处违纪干部的部门,本应该处在和违纪干部的对立面,而现在却站在了和违纪干部一道的位置。这样的位置很尴尬同时也很让人惊讶。当然对于干部的保护确实是有必要,因为党和国家培养一名干部确实很不容易,确实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和付出很大的代价。但是对干部的保护并不是保护违纪、并不是包庇犯罪、并不是纵容贪腐。
  
  纪委对干部的保护应该是充当保护墙,就是坚决在干部的清白和腐败之间竖立起一道坚实的墙,在日常工作中,一要加强教育预防,通过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打好预防针,让每一个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身,明确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敢做、什么不敢做,对腐败心存畏惧。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如果说教育更多是一种思想上的提醒,那么督促检查就是行动上提醒,只有严格的查处才能更好的达到警示效果,让一些有腐败苗头的干部能够悬崖勒马。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干部走向堕落、腐朽之路,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才是对干部真正的保护。
  
  但是如今一些纪委干部却将保护墙错误的理解为保护伞,针对一些已经调查属实的违纪干部却是采取纵容的态度,这种名义上的保护实际就是给犯罪充当保护伞。这样的保护只能保护一时,不能保护一世,因为受到了纵容的干部必然对于违纪行为不能深刻的反思,也许这一次能够躲过,但是迟早会跌入更大的深渊。这样的保护只能保护一人,却害了更多的人,因为正是有了这样对于干部的纵容,让更多的干部对于违纪的界限变得模糊,最终导致更多的干部走向腐败。
  
  纪委对违纪的查处和对干部的保护,其实并不矛盾,但是一定要采用正确的方法,要保护在违纪前,不能纵容在违纪后,要充当独挡腐败保护墙,不能充当犯罪保护伞。
  
  文/郑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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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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