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老师们就与普通人一样,有着为孩子选择接受更好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因其身为老师的特殊身份而受到限制。所以,从个人权利的角度来讲,这些老师的做法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做父母的总希望给自己的孩子创造尽可能好的成长环境,包括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本县教育水平不如外县,如果条件允许,恐怕很多做父母的都会把孩子送往外县。这些老师们做出这样的选择,自然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这件事之所以看起来有些怪异,是因为这里面包含一个明显的悖论: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受教育环境,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老师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外县读书,但是他们却留下来给本县的其他孩子上课。而他们自己,又是本县教育环境的一部分,甚至,作为师资力量,他们还是教育环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生产饮用水的企业老总和员工不敢喝自己的水,卖小吃的老板自己和家人不敢吃自己做的小吃,菜农不敢吃自己的菜……这样的事情近些年也频频上演,老师们的选择虽然在性质上与这些事件有很大区别,但却有几分相似之处——都是干什么的自己不敢享用什么。而这一相似之处,也恰恰是让那些无法把孩子送往外县读书的家长感觉不舒服的地方。
不过,既然老师们的选择既不违法也不悖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调往偏远乡村任教作为惩罚这些老师的手段,也就不是什么正当手段了,而是一种变相的逼迫,是对老师们为孩子选择更好教育的权利的粗暴践踏。
诚然,这些老师是当地教育环境的一部分,其自身教学水平、努力程度如何,与当地教育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某个地方整体教育水平的高低,与某个或某几个老师的水平高低,并无必然的联系。
通过变相惩罚的办法,迫使几个老师不把作为优秀生源的孩子送往外县,就能提高本县的教育水平吗?显然不是,因为教育水平与学生优秀与否无关。就能“把全县的教育搞好”吗?这倒有可能,因为这样看所谓的“搞好”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如果这些孩子里出几个“状元”,或者多几个升入名牌大学的,自然会从数据上给该县的教育成绩增光添彩。可是,其他学生呢?整体的教育水平呢?
不知道当地教育部门还采取了什么其他的手段,至少这一做法既对被召回的学生不利,也无益于当地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因为很显然,当地教育部门努力的方向是错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现。他们需关注的不是原本就优秀的“生源”,而是原本就薄弱的、吸引不住优秀生源的教育水平——包括硬件和软件。教育是百年大业,如果只盯着眼前的成绩和自己的政绩,是长久不了的。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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