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繁荣”,似乎已经由“著名”漫天飞得以抢先证明——
演了三两部戏,就成了著名演员;导了三两部影视剧,就成了著名导演;写了一两部畅销书,就成了著名作家;刚在电视上混了个脸熟,就成了著名主持人;只是唱了几首歌,就成了著名歌唱家。诸如此类的还有著名画家、著名书法家、著名学者……文化艺术界的“著名”委实不少。
其实,盛产“著名”,并不一定说明文化艺术已经非常耀眼,甚至令整个世界炫目。道理很简单,这就好比现今人们喜欢称年轻女性一律为美女而并不证明天下年轻女性皆美女一样。
著名,就应当术有专攻,出类拔萃,居功至伟,并为世人所景仰和爱戴。
著名是一个客观存在,实至名归的著名,名字之前无须加诸“著名“二字,他们都是伟岸的。因为他们已经“著”名于人心。鲁迅、钱钟书、季羡林、华罗庚、钱学森、袁隆平……这一串名字前面如果加了“著名”二字,是不是显得多余?
若以此作为著名的标格,我以为,当下九成以上的“著名”是不够格的,甚至是玷污和亵渎了“著名”这个词汇的。至于那些靠数典忘祖、颠覆名著、谩骂已有定评的文化大家的“著名”教授、“著名学者”,名是“著”了,但那是骂名、臭名。有这样的著名混迹于世,自然清风不度,高贵不再。
“著名”泛滥,必至水涨船高。于是,开始批发起比著名更响亮的“大师”,让人晃如闯入了“大师”年代。然而,这些“大师”都是些什么货色呢?稍远的有“养生大师”胡万林、张吾本,最近的有骗倒了大批权贵、明星的“气功大师”王林。他们祸害社会的时间不可谓不久,但总是“香火”难断。
“著名”和“大师”本为褒义词,用错了人头,几乎用到了贬义的程度,这是时代的悲哀。不著名的“著名”,造谣撞骗的江湖大盗,被大方地授以“大师”的徽号,定是社会价值认定系统出了问题。一些官员为何不信马列信鬼神?刘志军等人对“大师”何以那般顶礼膜拜?这涉及信仰、价值观等宏大主题,值得我们深而思之。
“著”名于人心的各类名家、大师,是社会正能量的精神创造者。不要让虚掷和自我吹的“著名”、“大师”的徽号玷污了他们的崇高。
文/印荣生
来源:红网
作者:印荣生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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