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为了办案方便配备的一种特殊的车,只有遇到警务、警情时才能使用,但是在云南的两辆警车却被用来接送孩子上校学还美其名曰“为了工作需要”,难道开警车接送孩子也是警察的工作?这怎么也说不通吧?
或许为了出警方面会把车开回家,但是开回家不等于说你可以把这个再开去接送小孩啊,警察开警车办案,为了方便、快速地办案把警车开回家,这些大家或许都可以理解,但是把车开到学校转一圈,谁不知道这是警车,在公车私用的同时会不会也给那些孩子和家长带来一些恐慌呢?因为警车是在出现警情的时候才出现的,出现在这个地方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这对社会的稳定难道不会造成影响。而还有一点,在大家心中警察都是神圣的,但是却开着警车来接小孩,这样地公车私用,滥用权力,难道不会给警察的形象造成不良的影响吗?
这些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是长脸了,给孩子也长脸了,但是却让老百姓伤心了,都说人民公仆为人民,但是这些个公仆却只是想着自己,在哪都想着为自己行方便。甚至在老百姓的面前大摇大摆,趾高气昂,那又是什么让公车私用如此肆无忌惮呢?
公车私用,首先是监管的缺位,如果为了办事方便把车开回家,那应该有相应的监督措施,也应该对用车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是还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说在监管上存在问题;其次,组织的包庇,明明是公车私用还非要说成是“为了工作需要,有时会把警车开回家”;最后,自身素养不够,抵制不住诱惑,没有树立正确的为民为国观念,才这样毫无顾忌地公车私用。
中央八项规定就是铁的纪律,不容这些利用职权滥用权力的人胡来,对于公车私用的问题,不但要严查更要严惩,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监督体系,提升使用者素质,这样才不会再出现接孩子上小学也是“工作需要”的无稽之谈。
文/婧蓝
来源:红网
作者:婧蓝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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