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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难道也是“工作需要”?

来源:红网 作者:婧蓝 编辑:叶鹏 2013-09-21 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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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一名网友发博客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路生多次不着警服驾驶警车,并将警车开回家,用警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该局另一辆警车也由局刑侦中队中队长陈洪俊长期开回居住区停放并接送儿子上下学。事件曝光后,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为了工作需要,有时会把警车开回家”、“如果警车停在局里面,有时候接到线索或者报警,再从家里到局里开车,可能会错失办案的时机。”(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警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为了办案方便配备的一种特殊的车,只有遇到警务、警情时才能使用,但是在云南的两辆警车却被用来接送孩子上校学还美其名曰“为了工作需要”,难道开警车接送孩子也是警察的工作?这怎么也说不通吧?
  
  或许为了出警方面会把车开回家,但是开回家不等于说你可以把这个再开去接送小孩啊,警察开警车办案,为了方便、快速地办案把警车开回家,这些大家或许都可以理解,但是把车开到学校转一圈,谁不知道这是警车,在公车私用的同时会不会也给那些孩子和家长带来一些恐慌呢?因为警车是在出现警情的时候才出现的,出现在这个地方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这对社会的稳定难道不会造成影响。而还有一点,在大家心中警察都是神圣的,但是却开着警车来接小孩,这样地公车私用,滥用权力,难道不会给警察的形象造成不良的影响吗?
  
  这些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是长脸了,给孩子也长脸了,但是却让老百姓伤心了,都说人民公仆为人民,但是这些个公仆却只是想着自己,在哪都想着为自己行方便。甚至在老百姓的面前大摇大摆,趾高气昂,那又是什么让公车私用如此肆无忌惮呢?
  
  公车私用,首先是监管的缺位,如果为了办事方便把车开回家,那应该有相应的监督措施,也应该对用车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是还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说在监管上存在问题;其次,组织的包庇,明明是公车私用还非要说成是“为了工作需要,有时会把警车开回家”;最后,自身素养不够,抵制不住诱惑,没有树立正确的为民为国观念,才这样毫无顾忌地公车私用。
  
  中央八项规定就是铁的纪律,不容这些利用职权滥用权力的人胡来,对于公车私用的问题,不但要严查更要严惩,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监督体系,提升使用者素质,这样才不会再出现接孩子上小学也是“工作需要”的无稽之谈。
  
  文/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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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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