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极其令人震惊的事件,但在我看来,其实并不意外。
可以肯定地说,学生们如此愤怒地采取极端手段打砸学校各处设施是不对的,应该已经涉嫌违法。即便学校有关方面有错在先,只要学校没有对学生实施暴力手段,学生们就没有理由采取打砸学校设施的暴力行为表达不满和抗议。
现在问题已经发生了,我们必须面对。从信息含量不太丰富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很难知道,在事件发生之前,学生们是否尝试过其它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自己的愿望?或者说,当学生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们是否想到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渠道争取维护自身权益?简单说吧,学生们知道找谁说理吗?我之所以提出这些疑问,是因为我一直很清楚,目前我们的大多数学校对学生进行的教育仍然以考试为纲,偶尔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也多属禁令警告之类,实质上有吓唬学生的嫌疑,很少向学生们普及维权常识。我很早以前就想起过这些问题,我常常疑心,很多学校也许不只是怕耽误学生学习而不肯向学生普法,而是害怕学生们知道的多了懂得多了,学生们的权利意识增强,学校多年来一直实行的强制性管理可能就不那么有效了,习以为常损害学生权益的做法就不得不收敛,学校也就没有多少利益好捞取了。
不过,这一打砸学校设施事件其实已经表明,学校强制性的管理往往蛮不讲理而惹得学生们老大不高兴,积怨愈深而如同随时可能爆发的火药桶。损害学生权益的管理者从一开始就已经坐在了火药桶上,这种危险却因管理者的傲慢而被忽视。某些学校不仅经常对学生乱收费,还限制学生食宿选择,甚至要求学生只能在校内商店购买高价日用品,对学生们画地为牢。柘城二中的做法绝非孤例,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早该引起重视了。
对于学校的恶劣做法,学生和家长都很反感,谁愿意默认学校的苛刻做法?近些年很多学生就经常上网发帖揭露学校的种种违规作为,很多人也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些年处理教育乱收费屡屡成为教育部的重点工作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难道偏偏柘城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学生和家长没有想到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相关问题?再说了,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各项管理措施,按照规定都需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查。如果学校一如既往强制推行损害学生权益的管理制度,那就说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对学校的所作所为要么已经默许,要么装聋作哑,完全放弃了维护学生权益的职责,是失职的,甚至是渎职了。如果没有上级默许,包括各种乱收费在内,学校敢自作主张吗?
就事论事,如果学生或者家长去主管部门那里反映问题,而且能够得到比较满意的答复,事情有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的可能,学生们会突然怒火满腔在校园制造暴力事件吗?
进一步说,学校推出种种涉及学生利益的措施,是否听取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是否和学生以及家长进行沟通、协商?难道不需要吗?这本来就应该形成制度,但事实上我们的众多学校就缺乏这样的制度。相反的是,我们的学校很多时候处于强势地位,根本就不容学生和家长提出商量,尤其打学生身上的主意做学生们生意的时候,一向相当霸道地采用垄断手段。我想谁都无法否认一个事实,现在很多学校就是小范围的垄断公司,整天都在做学生们的生意,这无异于把学生们当人质一样要挟讹诈家长花冤枉钱,而且不允许学生和家长质疑。如此蛮不讲理的学校管理,学生和家长早已是怨声载道。
有关方面不妨做一项调查,问问现在还有多少学生对所谓的“母校”有感情?很多学生离开学校再不回去看一眼,对老师也不再尊敬。学校不再是净土圣地,一个不能维护学生权益的学校,凭什么赢得学生们的尊敬和留恋?几年前曾经有“灰色童谣”唱着要“炸学校”,这就是警告,却被忽略。前不久江西临川又发生弑师案,如此沉痛的教训,会不会又是一阵风似的过去,而不能警醒各地学校以及主管部门采取积极行动把尊重学生落到实处?
需要有人为柘城二中事件承担责任,希望不只是几个惹事的少年,学校以及主管部门更需要有人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可能让各地学校以及主管部门明白,再不能把学校当商店,更不能随意侵害学生权益了。但愿不会不了了之,也不会弄出个“有人背后操纵”转嫁责任转移公众的视线。
文/马长军
来源:红网
作者:马长军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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