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段振豪这样的候选院士,也可以算是一个科学家,人们很难把他与贪污公款之类的事联想在一起,然而,事实却有力地说明这一点,科学教育领域中的腐败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贪腐现象甚至比竞技体育场子里的“黑哨”更黑。在笔者看来,这个“捐精院士”引发的腐败吊诡现象,值得人们警惕,更值得人们深思,凸显了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与加大惩戒力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事实上,生活中的腐败分子都属于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伪君子,都会在一些地方不经意地表现出来,常言道:贪官必有淫威。段振豪因为爱人在国外,他就在国内泡女人,有了出轨的第一次,自然会有出轨的第N次,凡是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段振豪不只是“做好事”捐精了事,还要负责给生了孩子的女人生活费。这样出轨的越多,花费也随之增多了,自然感到经济上的困窘,只好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最后,只能越陷越深,这样,无数个小窟窿演变成一个个大洞,哪个洞都得堵,堵不住就得出事,试问一个科学家那点工资能堵住什么啊?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他选了一个最笨,又是他能力范围内常规的办法,找财务“报假账”,来暗暗地化解之,对冲之。段振豪作为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支配科研项目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的全过程,他申报的科研经费,单位一般不作严格审核。这样“利”随“权”走,由于缺乏监管,就会滋生群体腐败,正是由于这种学术经费上的管理漏洞,为段振豪的贪污挪用公款打开了“方便之门”。
实际上,在段振豪大肆贪腐的过程中,车春兰立下“汗马功劳”,她不但不站出来,揭露段振豪贪腐的所作所为,而是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心甘情愿地为段振豪“办事”,既形成既得利益联盟,也为他们的腐化堕落打开通向地狱之路。由此可见,如何革除科研经费的制度弊端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
解决科研经费监管的问题,需要健全管理体系。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科学工作者权力意识,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使其懂得尊重权力、敬畏群众的重要性,打牢思想烙印,守住廉政底线;另一方面要通过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加大查处违纪违规的惩戒力度,对科技制度上的漏洞,需要有更透明、更可以执行的政策来实施,辅以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要把科研经费的决策权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根本的措施是,一个科研单位经费的使用决策权和执行权不能由某一个领导说了算,必须由多人参与民主讨论来决定,以明晰权责。
只有这样,才能使良性的制度建设与教育双管齐下,杜绝科学工作者的贪腐行为。
文/乔建平
来源:红网
作者:乔建平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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