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位村长亲戚占村内土地千余亩,建“土豪别墅”的消息之所以会受社会关注,在于有很多的事实表明:一是别墅确系村委会主任哥哥所有;二是所建别墅属未批先建,且只有镇村二级承包合同;三是在本村村民不知晓,没有证据能证明村民同意状况下建造的。这背后有没有利益交换,是否与权力和服务有关,一定隐含着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谁在受益?谁在受害?到底暗藏着哪些想象的空间,值得人们的深入思考。
当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建设行业涉及征地拆迁的领域,成为不少社会矛盾的多发领域,究其根源,主要是一些村官“权本位”思想的膨胀,这种“官强民弱”带来的粗放管理,其中又掺杂着各方都想从征地拆迁中分得一杯羹,谋取到属于自己的既得利益。这就人为的造成了许多农民是被“城镇化”,换言之,农民的意愿、基本权利及长远利益往往被忽视,是人为造成的。
一面是“土豪别墅”的大肆圈地,一面却是“失地农民”的一地难求。为了达到他们多占有土地的目的,他们打着全村人民的旗帜,口头上向村民许愿“一家能得一套楼房和10多万元”,私下却将全民利益的部分非法置换成自己的私利,看似为老百姓代言,贴着国家利益和大众利益的标签,做出的是特殊阶层利益固化的设计选择。
最匪夷所思的是,“土豪别墅”竞是一个没有获得农委、规划等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对于这种违规建设、违法用地的行为,简直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据此,当地规划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置,就没有下文了。试问有关部门,这样的答复怎么能让人信服,让人满意呢?而作为当事人的亲戚,村主任总该站出来向澄清事实真相。可是,至止今日,在记者多次追问下,有关部门仍未能拿出经村民集体讨论同意、少分土地去向及村民土地承包合同等有关证据,使人不得不生疑这里面的猫腻或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
笔者认为,村民们一方面可以寻求相关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另一方面,村民们完全可以组织起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营造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
当前亟待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完善对村官权力监督体系,把握好权力的边界,以瓦解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利益联盟,坚决向既得利益联盟说“不”,如今已刻不容缓。
文/无处不在
来源:红网
作者:无处不在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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