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顽皮的、屡屡旷课违反校规的学生,经过多次教育、劝告无效之后,校方采取“零容忍”措施,以勒令退学、直接开除等方式,将这些问题学生“送”回了家,显然学校是在依据校规办事,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温州某校或许是出于维护校园安全与安宁方面的考量,将这些被勒令退学的学生列入“黑名单”,其目的是防止其进入学校捣乱。但暂且不论其行为是否合法,单就将学生的照片张贴上墙,为了增加人们的痛恨感,甚至还在照片上方标注了“恐怖分子”四个字,如此骇人之举,究竟意欲何为?
说到恐怖分子,人们立马就会产生条件反射,想起本拉登、想起某些基地组织,实施一系列的绑架、杀人、爆炸等等,爱好和平、正义的人都痛恨、谴责这类恐怖分子,各国政府必剿灭之。被退学的学生最多只是违反了校规,与恐怖分子根本就划不上等号,如此示众,堪称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是对人权的侵犯!学生要求校方做出解释,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完全正当合法。
事后,校方不承认是官方所为,将责任全部推给了门卫保安,我看不是保安大脑缺氧,就是校方某些领导大脑缺氧。就算是保安个人行为,但是保安是学校雇来的,自然就得听从学校的安排,这些学生照片显然都是校方提供的,目的也很明显,就是阻止被退学的学生进入校园。我就不信保安写出的“恐怖分子”几个字,进进出出校门的某些领导会看不见,如果认为不妥,早就该责令自我整改了,可见校方的狡辩很不靠谱。
既然侵权事实已经发生了,就该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眼下校方必须要做的,一是将照片全部下墙,二是赔礼道歉,三是赔偿学生的精神损失,四是对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如果学校一味不承认错误,继续将被退学的学生看做恐怖分子,建议三名学生采取对等措施,在学校外面贴一张“基地组织”,果真如此,你们还会那么淡定从容吗?天知道。
文/李忠卿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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