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京彭宇案之后,其所产生的连锁效应逐渐在社会上蔓延。当然,这一连锁效应是负面的,也就是说很多人从此不敢去主动搀扶老人了。而在过去,搀扶老人可是我们的一大传统美德。老人过马路我们会主动搀扶,老人摔倒了我们更会主动帮其扶起。如今,扶老人不仅不会成为一种美德,反倒成了一件极具风险和麻烦事,甚至还可能让人为之倾家荡产。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去扶老人?
之所以人们不敢扶,倒不是源于老人变坏了或是坏人变老了,说如此话也只是出于无奈的自嘲。因为无论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正义的力量在背后支持我们。以南京彭宇案为例,在该案中究竟彭宇有没有过错,我们至今还是云里雾里不知其所以然,唯一知道的就是彭宇最终还是赔偿了老人。我们不能不提出质疑,彭宇没有过错的话,法院为何还要判决彭宇赔偿呢?反之,彭宇做了好事老人讹他,老人为何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呢?
由此可见,人们害怕的不是老人变坏或坏人变老,人们害怕的还是法律的不公。明明我是做好事,明明我是好人也应该得到好报,结果不仅不是什么好事更不得好报,还要为此平白无故的背上一身债,这岂不让人冤死、让人心寒?
假如法律支持扶人者打击那些讹人者,还会出现今天的这种状况么?起码扶人者可以问心无愧的去扶人,不至于落个费力不讨好且惹上一身债的麻烦;那些讹人者,也不会倚老卖老有恃无恐的去讹人,自然也有所顾忌有所收敛!
道德的终归道德,法律的也终归是属于法律的。当由道德的原因继而发展到需要法律来解决时,法律就要做到不偏不倚、做到公正公平。法律硬,坏人才会软;法律软,坏人就会硬。讹人者必须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能因其年迈就不讲原则不讲公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让讹人者逍遥法外。
即便是司法协调,也不能充当和事老,令好人因此受伤。以此次四川几个小朋友扶老人为例,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不但没有起到公平调解的作用,也没有很好的维护无辜者的利益,反是纵容了他人为恶,以和事老的态度判出了一个“糊涂案”,从而直接的削弱和打击了人们去做好事的热情和积极性。
就在不久前,广东汕头市的两名中学生同样遇到了扶人反被讹的事情。由于他们事后及时报警,也由于有现场目击证人,才迫使被扶者不得不主动登门道歉。但仅仅道歉就可以了吗?讹人者若一天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好人好事者就会日益沦为弱势群体,道德也会日益沦丧。而在我们大谈特谈尊老时,受伤害的将不只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还有法律的公正、美德的传承,并由此影响到我们的下一代,让他们的心理蒙上挥之不去的阴影。
文/夏余才
来源:红网
作者:夏余才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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