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民政厅的反映来看,申请五保户需排队并非是省里的要求,很显然,这是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而对于此规定,乡镇的民政干部和民政局主管部门存在明显“分歧”,前者对指标说法直言不讳——“上面不给指标,在这个圈里,死一个,只能添一个,没有其他啥办法”,后者却矢口否认——“不存在,不存在!国家要求的,应保尽保,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只要他符合五保条件,乡里只要一申报我们就给他办理”。
如果真如夏主任所说的“应保尽保”,那不知对“多位乡镇民政干部否认了”该作何解释?对全县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有4000人在排队作何说明?很明显,乡镇民政干部所说和群众所反映的一致,这足以说明排队现象是肯定存在的。那为何县民政局夏主任却坚称不存在五保户指标化呢?
若要揭开这里面的猫腻要先从五保户说起,何为五保户?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也就是说,财政要出一大部分钱来赡养这些人。
这些资金的出处,从夏主任口中可知一二——“县级财政全额预算”。息县民政局之所以敢欺上瞒下,“实现”五保户指标化,为当地政府节省资金可能就是猫腻之一。对于五保户资金的发放,是绕不过民政局的,尤其是县一级民政部门出于对上对下承接的紧要关口,是否存在对上对下“灵活”掌握数字的情况,说白了就是是否存在套取民政资金的问题。
无论是属于什么问题,息县这种有悖常理的做法,必定有其“难言之隐”。所以,上级单位有义务帮助其“正其纷乱”,进而让其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文/禺垚
来源:红网
作者:禺垚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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