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封道歉信,虽然还谈不上给“老外被讹”事件画上一个句号,但是,这至少让众多的网民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同时,也卸下了那一名被撞的中年妇女的巨大的心理负担。不过,我们在为这名妇女稍感欣慰的同时,必须反思的是,应该道歉的,难道只是那一个拍摄者吗?
拍摄者道歉,那是自然的。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就完全凭着个人感觉而“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从而“使李女士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这已经完全构成了侵权行为,对此,一声道歉,或许不足以抹去连锁反应般的后果。如果说,李某的行为,完全是个人因素,那么,一些媒体的闻风而动,就很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了。
这一消息,刚刚见诸网络时,最吸引眼球的,应该就是“讹诈”这颗核弹了。在层出不穷的“老太讹人”事件的余威之下,“讹”之所向,势不可当,更何况,这次被讹的,还是个洋人。立刻,网民像打了鸡血一样掀起了一股又一股的愤青之潮。有网民调侃,这一名妇女,是第一个让洋人与国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的中国人。而一些论坛也是随风而行,立刻组织专题讨论,大有将那个妇女,“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让她永世不得翻身”之势。然而,或许那些参加专题讨论的写手们还没有完稿吧,网络中又传来了“本台刚刚收到的消息”。让网民傻眼的是,关键词却是摇身一变了,这一次,“撞伤”取代了“搀扶”,而“辱骂”也取代了“讹诈”。这对于普通网民倒也没有什么大碍,而对于那些评论者而言,只能在心底痛骂“坑爹”了。身处这样的忽悠之中,众多网民,往往莫名其妙地就被忽悠成“风吹两边倒”的墙头之草,而且,你想不当墙头草,都难,很难!
新闻,固然看重时效,但是,真实性更应该是新闻的生命。媒体在广而告之之前,为什么就不能略加核实呢?虽然我们做不到在第一时间内了解细节了解真相,但是,至少我们能够做到不盲目跟风,不落入“见风就是雨”的恶俗之中。而这样的恶俗,却在许多媒体人的心底烙下很深的印迹,比比皆是的假新闻,就是这样出炉的。为虚假新闻的大行其道,为网民的愤青情绪,而猛浇其油的媒体,是不是也欠下一个道歉?
应该在那名被撞妇女面前脸红的,还应该包括你我在内的部分网民。我们的轻信与起哄,其实是在往那名被撞妇女的伤口上撒下一把又一把的盐。从什么时候,我们变得那么急躁甚至是轻浮了?尤其应该扪心静思的是,为什么那类灰色的内容特别容易触发我们的兴奋点?在被撞与被讹之间,为什么我们就那么愿意选择被讹?砸砖头,是我们的选择,甚至是我们的权利,不错,如果砸错了人,至少会让自己良心不安。此时,“让子弹再飞一会”,恰恰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文/范德洲
来源:红网
作者:范德洲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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