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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税坐地涨价坑了个体乱了法规

来源:红网 作者:郭昌盛 编辑:易木 2013-12-13 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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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焦点访谈》2013年12月11日播出《这税收得真奇怪》,曝光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他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本质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经商做买卖依法纳税是义务,也是责任,没什么可说的。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个体户补缴税款时从1万2变成了6万,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对个体征收税收款时,不是依据税收相关法规,而是个人说了算收税坐地涨价,其带来的不仅仅是加重了个体税收负担让政府声誉受损,更是扰乱了国家税收法规的严肃执行。
  
  今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工作明确提出过要求,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必须落实,这些措施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支撑。政府的角色是向民众征收税款,同时负责提供一系列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交税是用于改善民生,为老百姓做事,谁都支持!”缴税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为什么要遮遮掩掩,而且不能用商户本人的名义来缴?正因为收过头税不合法,所以不能用本人的名字,必须要用不同的人头来分担它,好让账面上看不出问题来。如此收税怎一个“乱”字了得,难怪老百姓会问,这到底收的是什么税?依据什么又是什么法?
  
  是什么导致乱收税现象的存在?目前,我国在税收立法上,存在着行政法规多、国家立法少,以行政立法取代国家立法的状况,基本都是管的人说多少,就必须交多少。久而久之,行政命令代替了法律。”在实际运作中,有大量“暗税”,其运作过程非常混乱和随意。这些弊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第一,很多地方还是吃财政饭,税收作为地方财力来源的一个重要关口,存在一种“过度挖潜”而不加管束的现象,想方设法增加税收类别,增强税款并以任务的形式下达给一些部门确保任务完成,每年年底,我们常常见到某地提前超额完成税收的新闻,而且这类新闻常常作为一种政绩。第二,税收的额外负担很高,对企业、纳税人造成了极大困扰。事实上,自2011年9月起个税起征点已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但个税收入增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的势头却仍未扭转。
  
  在税收征管大军的征稽下,大多数企业穷于应付,不得不采取消极抵制的方式与政府周旋;第三,一些暴力执法式征管和变相征管等政府不良行为,恶化了官民关系和社会秩序,对政府形象造成了巨大损害。政府在“用税”的时候还往往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随着民众税权意识的日益觉醒,这些也渐渐成为民众对政府收税抵触的又一个因素。民众交税后,只看到税收如何取之于民,看不到税收怎样用之于民。尤其是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更是增加了民众对于税收的痛苦感觉。有评论指出,税收取之于民却不能尽数用之于民,自然加剧税负痛感。
  
  事实上,税收问题最终是民生问题。政府单方面制定税收种类和税收标准,并强制征收,而且不向公众提供对于税收的申诉和抗辩渠道,是税制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其他税收问题产生的根源。如何遏制有关部门的收税冲动?税收方面,政府部门应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服务项目、受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凡是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职能范围内应该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的事项,都应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同时,还要把办事纪律、廉政规定、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税收的好处,老百姓才会理解收税,支持收税。
  
  文/郭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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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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