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人对谌洪果并不陌生,他自2006年从北大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就开始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任教期间,谌洪果经常请一些学者、律师到学校举办讲座,“满足偏居一隅的西北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当然,他还“就学校一些具体的有违大学法治精神的规定和做法,提出过就事论事的建设性批评。”他也曾公开宣称“不参评教授职称”,被网友戏称为“终身副教授”。去年(2012年)11月,面对电梯内经常被砸坏的广告框,谌洪果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于是写下《公民无小事:一封公开信》,并且复印100份,带着上小学三年级的8岁儿子,从1楼送到24楼,让近百户邻居“户手一封”。前不久,他还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就未成年人犯罪发表了不少独到的见解。看得出,他是一位很有个性,且受学生欢迎的大学老师。
按说,这么一位在学生眼里“讲课很认真尽责,内容也非常丰富”的老师,应该在“传道、授业、解惑”上继续贡献,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这也是现今中国的急需;中国法治水平不敢恭维,就与相关人才缺乏有关。但偏偏,他却以“我的路越走越窄,进行教学探索和学术交流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如果继续站在讲台上,“不过是自欺欺人,为苟且偷生而放弃自己曾捍卫过的原则和底线”为由提出辞职,采取“不合作”态度,这多少让人有点意外。
但意外的同时,是否还应看到一位法学副教授把“无颜再面对学生”作为辞职的“更重要”的理由,自感没有资格站在讲台上,无法给法学专业的学生讲解法治的信仰、法律的权威、程序的价值等,说明他已“无法争取自己的普通权利”,加之“拒绝归驯化的生活”,在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的情况下,辞职,似乎就成了唯一的“单选”。这种大学环境,就和蔡元培先生提出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不相一致。因此,北大法学教授、谌洪果的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在微博中提出的“呼吁西北政法校方维护他的基本权利,也诚劝洪果以所珍爱的学生和学校为重,不要辞职,求正义也需有妥协”,就是双方都应冷静对待、冷静检视的一个正确的主张。
诚然,较之计划经济时期,现在已是一个人才高度流动的时代,这标志着社会的进步,也利于人才资源的配置。可是,让一个擅长教书的人不去教书,让一个研究学问的人不去研究学问,去干那些“猴子游泳、鸭子爬树”的事,对社会总是一种实际的浪费。我们总在引进人才,把引进人才当做国家战略,可对现有人才,往往却不大重视,不愿为他们创造宽松的环境。从几年前的陈丹青,到现在的谌洪果,其中都能听到教授无奈的叹息。这,总不能说成是正常的现象。当然我也希望谌洪果作出妥协,往往有的时候,妥协不是失败,退出才是失败,它是高度理性精神的体现,有着智慧和道德的力量,历史上不乏“伟大妥协”的事例。中国现在的大学,远未到去行政化的地步,还是一个官场,官场就有官场的规矩。要想改造,得先适应。如果话语权都无法取得,那就连改造的机会也失去了。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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