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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上班打球”被免冤不冤?

来源:红网 作者:魏青 编辑:司马清 2014-01-05 0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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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0日下午,广西阳朔县葡萄镇商会搞元旦联欢活动,镇政府一些干部在上班时间,组队去打气排球比赛,1月2日,阳朔县委常委会决定,杨锋公车私用以及组织该镇政府干部上班时间去打气排球,免去其葡萄镇党委书记职务,并在该县通报批评。(《南国早报》1月4日)
  
  在一些人看来,镇党委书记上班时间去打了个球,结果却丢了官,纯属小题大做,鸡蛋里挑骨头,有些冤,果真如此?其实不然。
  
  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球,和诸如上班时间看视频、饮酒、打麻将、上网、超时办理事项等“小恶”事件一样,也是公权私用,更是消极作为和不作为,也是工作懈怠和失职的表现,表面上看似乎也是不足挂齿的作风小事情,但是,惩处违反八项规定、反“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就应该不厌其小,更应该不以恶小而放过,而“不放恶小”才能体现以儆效尤,让转作风取得好效果。
  
  一些懒、散、庸、浮、夸、贪、奢,享等等的陋习作风,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实现作风大的改观,需要用心从外部的细微处进行点滴的渗透式改进,不吝其小,不厌其微,才能为大的改进奠定丰富而坚实的根基。
  
  之所以要强调转作风从小做起,是因为如果一味求大就容易华而不实,难免不出现急功近利的走过场和应付现象,敷衍监督和考核,更容易出现转作风的“大跃进”现象,从大处重视,从小处计划和着手,方能起步扎实,过程坚实,结果厚实,步步为营,实现大的突破。
  
  转作风,要让制度来说话,让制度来督办,让制度来惩处作风违规者,不以恶小而不监督,不以恶小而放任自流,不以恶小而忽视惩处,善处恶小就是对大恶的以儆效尤,就是积极的警示,小中见大的惩处往往能够减少和杜绝坏作风的“苍蝇”成长为日后很难治理“老虎”。
  
  转作风查处违规者,就要不厌其小,用小说话,方能体现制度的大威力,让因恶小而违规者从此提心吊胆,不敢轻举妄动,从而避免大恶的繁衍,这才能够体现小中见大的惩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服力和威慑力。
  
  再大的好作风,最终要从小作风上体现和折射出来,没有无数的小作风风清气正的累积,就难以体现大作风的宏观美感,转作风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从小处着手,从实际着手,从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开始改进,虽然是小事,但是因为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所以很有转作风的感染力,也有转作风感同身受的贴近性和服务性。
  
  镇党委书记“上班打球”被免,就体现了查处懒散庸的作风违规问题既要打“预防针”,更要打曝光处理的“治病针”的策略,“预防针”和“治病针”形成“多联疗法”才能让转作风更有效果。
  
  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工作时间“干私活”……对于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善于用明察暗访的慧眼发现,更要善于用制度的铁腕查处,还要公开曝光,广泛通报,以儆效尤,事后算账,体现“严禁”和“不准”的事后督查正能量,体现查处的“秋后算账”意味。
  
  遏止懒散庸等违规违纪问题,公布典型比发布文件好,公布“考试”结果比不公布“考试”结果好,节前公布典型比节后公布典型效果好,遏止节日懒散庸乃至腐败如果能够沿着节前打“预防针”——发通知——监督——查处——公布——打“治病针”的良性循环的查处程序走下去,就不怕廉政建设搞不好。
  
  对违规者不留情面地严肃处理,才能体现制度之硬。对于违背转作风规定者下一步如何处理,不能语焉不详。再好的规定,如果没有督查机制,很容易走形式和不了了之。因此,落实廉洁过节,需要行动,需要文件落地。监督执法者应迈开双腿深入到老百姓中间,深入到娱乐场所、旅游胜地等地方明察暗访,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实现“严禁”的庄严承诺,给老百姓一个明了、透明和有说服力的交代。
  
  建立联动督查机制,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违规者公开曝光,立案调查,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则彻底击垮侥幸者和蒙混过关者的心理防线,形成不去、不能和不敢违反规定的威慑效应。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最终实现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体现上行下效的执行力。处理节日违规者还应成常态和惯例,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规定的公信度和说服力,才能让那些敢于顶风违纪的官员产生“处理畏惧”。
  
  文/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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