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悔过书,是为了给更多的干部敲响警钟。“贪官登报忏悔”的做法从2006年坚持至今,想必有不少贪官都在这个“舞台”上亮过相;他们的“现身说法”,或许也让不少官员怵然而惊、得到了警示。
不过,我觉得时至今日,曾经发挥过一定作用的“贪官登报忏悔”也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贪官落马的数量和速度都“今非昔比”。十八大以来,单是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就多达19个,更别说那些形形色色的“小苍蝇”了。如果让这些贪官都来个“登报忏悔”,别说一家媒体,就是再增加几家,版面也不够用。并且这些东西看多了也有审丑疲劳,读者对类似的内容已远没有以前那么感兴趣了。更何况,某些贪官悔过时“堕落路相似、忏悔辞雷同”的现象愈来愈严重,有人甚至连悔过书都抄袭。这样的悔过,又有多大意义?
另外,“贪官悔过”这种形式本身是否有用,也值得商榷。或许,有的贪官确实为犯下的罪行忏悔,“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是发自内心的。然而,无数事实都告诉我们,贪官是最善于表演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忏悔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完全可信。我们见识过太多贪官的“忏悔秀”:满怀“深情”自称“农民的儿子”者有之,痛哭流涕骂自己“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者有之,一口气写下万言悔过书者有之,作揖下跪自扇耳光者亦有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贪官们此时的卖力表演,虽然不排除有忏悔的成分,但显然也不能排除他们怀有博取同情、获得轻判的意图,甚至有的贪官如此表演只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掩盖更大的罪行而已。
“贪官悔过”和“贪官登报忏悔”,说到底还是为了让贪官以及其他“围观者”思想上受到触动,在自省的基础上加强自律。自律当然很重要,但很多时候,自律却不一定靠得住,他律(特别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机制)才是遏制腐败的根本。以我们的近邻韩国为例:韩国上世纪90年代前腐败问题严重,大批政府高官涉嫌贪污受贿锒铛入狱。为遏制腐败,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实行公开监督制度,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公民都能参与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受监督的公职人员都会认真对待监督机构的意见建议。李明博上台后,更是将打击政府内部的以权谋私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推出“一刀切”政策:如果官员被发现受贿或贪污,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将开除公职……上述监督制约机制虽不一定能够保证没有一点腐败,但最起码加大了腐败行为的风险成本,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包括韩国在内的其他一些国家在廉政建设方面摸索出的有效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新形势下,我们常见的廉政台历、廉政考试、廉政歌曲、廉政演讲、廉政短信以及“贪官登报忏悔”等廉政举措或偏离靶心、或流于形式,应该早日退出“历史舞台”,代之以真正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对腐败“零容忍”的打击力度。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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