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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举报,莫轻言“别有用心”

来源:红网 作者:于涛 编辑:易木 2014-01-24 0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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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在微博中发布了几张据称是苏州市吴江区委宣传部干部顾涌的“KTV亲密照”。照片中,顾涌抱着一名身穿黑衣的女性。顾涌称,这几张照片是5年前拍的,那时他还在媒体任职,“是和兄弟们一起的时候拍的”。近期被他身边的人“带有另外的目的”发到了网上,目前纪委已介入,他很快将被处分。(1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什么叫“那时还在媒体任职,是和兄弟们一起的时候拍的”?无非就是一种借口,急于撇清过去的行为与现在职位的关系,表明当时的错误属于过去,属于“五年前的媒体人”,现在身为公职人员的自己是“清白”的。不应以过去之错,惩罚现在的我。
  
  这完全就是一套混账逻辑!你五年前杀人潜逃,现在被人举报了,难道就不追究你的罪责,任你逍遥法外!?被抓之后不思悔改,还要用很冤枉的口吻说举报人带有另外的目的,简直毫无羞耻之心。
  
  现在很多官员面对举报时,第一时间站出来说没这回事,继而指责举报者别有用心,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很对,我们需要听到当事人的声音,也需要给其向公众进行自我辩护的权利。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也没错,不过前提是等纪检部门调查完毕后,证明你的清白之后才能实施。最要不得的则是说“举报人别有用心”。因为这完全就是一句废话。
  
  茫茫人海中,更确切地说官海中,他为什么单单选中了你?很简单,他就是看你“不顺眼”,对你别有用心。要不你阻碍了他“升官发财”之道,要不跟你有过节,要不就是纯正地出于正义。反正无论怎么说,他就是想“拉你下马”。
  
  难道举报者是奸诈的小人?不一定,如果是凭空污蔑你,那么他就是;倘若有理有据,并非空穴来风式地造谣,那么则不是。其实举报者是不是“别有用心”,真的无关紧要。倘若你行得正坐得直,举报人又将奈你何?同时,这也正是一个好机会,可以看清一个人的本来面目。如果他是你身边的人,正好可以与之远离,免受日后的无妄之灾。
  
  那么面对举报,官员们为何还是喜欢说“别有用心论”呢?说白了,这是一种策略,想站在一个“被出卖”或者说一个弱者的角度上博得同情,继而希望能够顺利过关。我劝诸位日后还是省省吧!老百姓这两年见多识广,已经不信这一套了;政府大力推行法制建设进行反腐倡廉,不会仅仅因为几句话就轻易地下判断的。最重要的,还是多“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文/于涛

来源:红网

作者:于涛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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