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本专业性的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打打口水战,实属正常;但如果上升到伦理道德、甚至人身攻击的层面,性质就变了。其实,编剧和演员,都是影视剧的主创,是一家人;这一家人有话要好好说,实在气不过,吵两句也可以理解,但交恶就过了。
一方面,编剧这个群体不容易,除个别人风风光光外,大多数是属老黄牛、小黄牛的,老实巴交,在默默无闻地耕耘,有的靠码字养家糊口,文字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很多编剧,其实有足够的能力和智慧去干别的,只是凭着对影视的热爱在坚守,在安贫乐道。所以这个群体,尤其是这些普通的编剧,值得影视消费者们去尊重。
另一方面,演员改剧本,在影视界也是正常现象,没什么对与错、应该和不应该;包括宋丹丹提到的——有的团队连剧本都没有,即兴拍摄——这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只要水平高,这样创作出的作品也不错。
改剧本包括改台词和改剧情两种,都很普遍。改台词的,一集电视剧一万多字的剧本,有的演员动辄一场戏就是数百字的台词,要求一字不改,那可能吗?至于改剧情,往大了说,包括加戏和减戏,小一点的则是改戏,比如:两人打架,扇一耳光——感觉这细节不够爆,那好,改成揍个鼻青脸肿;日戏感觉出不来,那改成夜戏——这都很普遍、很正常。而对编剧来说,尤其是一般编剧,谁的本子没被改过啊?
所以,除非事先约定,包括签协议,表明了我这本子不能改;或者将剧本细化成分镜头脚本,改动不会大。否则,编剧交了剧本,就难免不被改动。就像老话说的那样“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编剧把本子交了,那就是“婆家人”——导演、演员、投资方说了算了——这事儿合不合情理,另说,但却是约定俗成的,有其合理性,不能一概否定。毕竟剧本不只是编剧的剧本,更是剧组的剧本,署名权是编剧的,但使用权却归剧组了。
另外,演员改剧本,也分两种情况:有的演员没吃透剧本,把本子改的一塌糊涂的有;但也有经过导演和演员的二度创作,本子质量得到提高的。所以,这改剧本,要因人而异;如果编剧水平低,演员水平高,那改本子就可能改好,反之就难免改差了。改本子在演艺圈习以为常,但不是陋习,也不是恶习,不必炮轰之。
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把本子改好了,大家都没话说,一旦改坏了,影响编剧的声誉,甚至砸了编剧饭碗,这事怎么办?目前没有一定之规。所以,如果通过这一场“编剧风波”,能把这事儿解决了,对编剧、对演员都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如果通过这场“编剧风波”,这一热点事件,能让更多人来关注编剧这个群体,尤其是了解普通编剧们的疾苦,多给予他们一些尊重、理解和支持,那么,这场风波就不会是闹剧一场,而真的成喜剧了。
而对编剧来说,无论是大编剧还是小编剧,无论是被尊重还是不被尊重,无论心怀感恩,还是心生不满,有一个为人处世的原则不能忘、不能丢,那就是——用本子说话。有好本子自然会被认可,会赢得尊重。这些年,影视创作一直缺好本子,毫不夸张地说:缺好本子,很多制片方“饿”得、盼得眼都绿了,所以,有好本子就不会吵,有好本子也不用吵。
文/史兴庆
来源:红网
作者:史兴庆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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