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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切莫变成“等待戈多”

来源:红网 作者:邓正耳 编辑:易木 2014-03-21 0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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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央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改革坚定决心相比,不少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编制预算说明时,谈到资金结转、预算支出时动辄在“亿元”单位后边加个“等”;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里,蜻蜓点水列出一个支出项目,用“等等”代替几十个项目“鱼目混珠”的情况比比皆是。“等等”,到底都遮掩了什么?(3月20日新华网)
  
  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是大势所趋,是政府部门的义务。“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公开、透明,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热词中的热词”。“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李克强总理的这句话也表明,政府信息共享和阳光财政不能只靠“一张纸”。“透明需要机制,也需要手段”,在网上打造起一个政务信息的公众查询平台,这样的话,群众监督才能有穿透力。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观念至今仍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官本位、特权思想依旧根深蒂固,甚至把老百姓看成是政府的对立面,加之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公务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漠视公众的知情权,依旧坚持“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我想怎样公开就怎样公开,想公开多少就公开多少”。同时,政府作为信息获取、制作、发布的主体,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反对信息公开或采取各种方式阻挠信息全面、自由公开。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利用自身的特权地位对掌握的信息进行寻租,追求利益最大化,从而使中国政府信息公开难以真正步入正轨。
  
  政府的本质是公民在平等协议的基础上让渡一部分个人权利组成的共同体,公民以纳税的方式为政府提供费用,以使其能提供公共服务,改进公共福利。换句话说,政府只是公民花钱雇来为其服务的“公仆”。政府的行政,经费开支等方面,都应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在这场与权力惯性的角力中,需要跨越的壁垒太多。建设“阳光政府”的理想要想实现,除了有民众的推动,更需要对制度规范进行完善,从而拆除权力壁垒。公民不是“间谍”,公民的知情权也不应被“潜伏”;阳光透明的政务应该层级推进,及时公开,切莫演变成一场不知结果的“等待戈多”。
  
  文/邓正耳

来源:红网

作者:邓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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