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音炮应对广场舞非理想的无为而治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易木 2014-04-01 00:27:53
时刻新闻
—分享—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月29日下午,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后,温州市区松台广场上空不断地回荡着这句话。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住户们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3月31日《都市快报》)
  
  住户们没办法的办法,让受不了的广场舞大妈打道回府,高音炮的功劳不小。但暂时的平静,很难令人高兴。泼粪、鸣枪、放藏獒……纵观各地应对广场舞的奇招,打压的方式控制广场舞,虽然不是一点效果没有,只是这样的效果很难有持久的影响力。一者,大妈们爱跳广场舞已经上瘾了,难以抑制广场舞快感的诱惑;二者,“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广场舞大妈很可能易地而为,不可能每个地方都花巨资买“高音炮”。
  
  开放的公共广场,是城市居民聚居生态的一个缩影。在这里,跳广场舞者的权利得到伸张,广场舞对别人的休息没影响或影响不大,别人就不会对广场舞有反感。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各方和谐相处,才谁也不影响谁,谁也不会被影响。但跳广场舞的市民,总会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权利若没有边界就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广场舞使其他市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其他市民就不会沉默。被影响的市民若有理想的投诉和权利伸张渠道,以反馈并对广场舞者有制约作用,各方也可能会和谐相处。
  
  各地广场舞者与其他市民之间的问题与矛盾不断升级,关键是缺乏第三方干预,或第三方干预不力。从市民素质层面看,各方都还没有达到尊重别人权利并被别人尊重的境界,才总是会出现广场舞纠纷;从城市社会管理层面看,立法滞后是一个原因,立法后执行难或执行不够也是一个原因。各方都有责任,才出现了爱咋咋的,谁想怎样就怎样的纠结。
  
  高音炮对广场舞,暂时的平静其实隐藏着不平静,被打压的一方,总会如火山爆发一样,正酝酿着新的引火点。没有第三方控制,依靠社会力量相互拉锯、抗衡,可能会实现无为而治,但注定这是一场或多场没有赢家的持久战。等双方都无法控制,矛盾或问题激化到一定程度,行政管理部门才匆匆忙忙出场,而一方或双方又总是遭受法律的惩罚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权利而草草收场,是一种不文明或者是假想的文明。
  
  高音炮应对广场舞,不是理想的无为而治,而是无序之乱。科学而文明的管理,不能坐等公众失去了行为理性才主导干预,公众的权利博弈,永远不能脱离一个公正有序的平台——政府管理。广场舞者出路在哪里,如何尊重受广场舞影响者的权利,怎样管更合理,更容易实现平衡,可以开门征集群众意见,广泛讨论实施方案。
  
  文/卞广春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04/01/331222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