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官员在国外考察的时候突然失踪了,这样的突然,绝不是偶然,其实更是必然。这是因为我们的防范工作存在着不小的漏洞。对于这些跑到国外的贪官来说,他们就犹如是一只只章鱼,他们张牙舞爪的时候,我们没有在意,才铸就了巨大的漏洞。
但是,我们费尽心机到国外去“逮鱼”的时候,代价却是巨大的。一方面,我们与一些国家没有签订引渡条约,抓这些章鱼我们的付出是巨大的。有的时候抓获一名贪官付出的代价,要比这位贪官造成的损失还大。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保证将那些跑到国外的贪官应抓尽抓。至今依然有很多贪官在国外过着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纪委这个“渔翁”却只能望“鱼”兴叹,没有丝毫办法。无论是高山、胡星、袁同顺等已经回国接受审判的贪官,还是蒋基芳、陈传柏、杨湘洪等依然逍遥法外的腐败分子,都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结论:到国外去“逮鱼”真的是难于上青天。
当然,我们的反腐倡廉还是取得不小成绩的。眼下,国际社会配合者也多了起来,瑞士已经签署了一份关于实施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标准的宣言。这意味着以银行保密传统著称的瑞士将主动提交外国客户的账户信息。这自然对我们的国外“逮鱼”也提供了便利。可是,即使条件再好,到国外“逮鱼”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我们与其想尽一切办法到国外“逮鱼”,何不变换一种思路?是不是需要把目光从国外“逮鱼”转移到国内筑牢“堤坝”上?
事实上正是这样,我们的贪官之所以能够成功脱身,皆是因为我们的防范体系出了漏洞,是我们的池塘有通往国外这条大海的水流。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需要把我们的“堤坝”再抬高些。
我们需要对走出国门考察的官员,进行严厉把关。什么样级别的官员在出访的时候需要什么级别的审批,要有一个标准。尤其是对于一定级别的官员,在其出访前,需要进行出访前审计,将他们的近年来的财物,以及办理的事情逐一审查,没有问题了,才能出国。而对于裸官来说,亦需要特殊的防范手段,这样的官员不能放到重要的岗位上,职务不能是权高位重的一把手,位置不能是财物管理这样的岗位。
每一位官员的外逃都不是偶然的,都有苗头,监管部门就要善于发现这样的苗头。而当一个个官员出访不归的时候,我们才想起来去撤销他们的职务,而当一位位官员都在国外安家了,我们才发现他已经脱岗好几个月的时候,你说是他们足够精明,还是监管足够迟钝?
我们需要去国外“逮鱼”,但更需要筑高我们池塘的“堤坝”,提高监管标准,让贪污腐败分子逃不出去。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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