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各地“清房改革”如火如荼: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出64.79万平方米,黑龙江清理出6.7万平方米,湖南腾退调整84.96万平方米,山东腾退98万多平方米……全国各地整改超标、多占的办公用房、滥建的楼堂馆所取得显著成果。
超标办公用房的腾退刹住了铺张浪费之风,降低了办公成本,拉近了干群关系,但腾退的办公用房如何处理却没有下文。相当部分机关和部门多占的办公用房虽然已经腾退,但依然被原来的主人占有和控制,不少地方腾退工作流于形式。
有的领导办公室超标了,打个隔断,把多余的分隔开来,领导按照规定面积办公。至于隔出来的面积怎么办,要么改成接待室或者休息室,继续由领导使用,要么作为杂物间、储藏室;一般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了,要么临时“拼”一下,将单位的一些“临时工”、司机、志愿者或者调训人员安插进办公室,要么搬几张桌子来,对外宣称有几个人办公室,应付上级检查。有的干脆将多出来的办公室一把“铁将军”把门,任其闲置不管。
由于清出来的办公室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为了应付形势打隔断花费不了不少装修费用,增加了行政开支,增加了财政负担,造成了新的浪费,出现了新的形式主义,清房行动变成了走过场,没有产生预期的政治效益,引起舆论质疑和群众批评。
清房行动的本质是为了合理资源配置,减少行政浪费。那么,如何避免清房行动走样,防止清房搞形式主义?笔者认为,本着节约、资源最大利用化原则,清房要尽可能少花人力、物力整改办公室,同时应充分利用腾退的办公用房,把腾退清理出来的办公用房用于城市经济发展和为群众服务上,做到了“腾得出、用得上”。例如在辖区内推行联合办公,将各部门放在一栋办公楼或者数栋办公楼内联合办公,如此既方便了监管,也方便了老百姓办事,还真正的减少了办公面积,而且腾退的办公楼也可以投入市场进行开发,实现土地的充分利用。如此,岂非皆大欢喜?
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必须在清房的同时也要“晒房”,真正“打开房门”,“晒晒”各地清房面积和如何利用的“清单”,接受公共监督,看看到底是真的“退房”了,还是打着擦边球。这样既盘活巨额国有资产,也能防止回占现象的反弹,达到整治“第四公”顽疾,实现厉行节约的初衷。
文/朱海滔
来源:红网
作者:朱海滔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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