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当中的不正之风,历来广受公众病垢,“萝卜招聘”更是引来诸多质疑。公众的监督对于树立公开公正的公务员招录形象,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种倾向,但凡用人单位设置了公众认为比较特殊的招录条件,往往被直接与“萝卜招聘”挂钩,因而搅动舆论。不能否认,在公务员招录中,一些用人单位设置的条件确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人设岗的招录乱象也时有发生。这不仅有损于招录的公平公正,也扰乱了公众对公务员招录的视线。“个别现象”偶有发生,导致公众对公务员招聘工作的高度担心,也不难理解。但如果从客观的角度看,对一些岗位做出特殊的要求,也并非完全不可,“附加条件”不等于“设置腐败”。
对用人单位设置的附加条件没有全面的了解,很容易产生热议。报道中,地税局招录公务员,单位要求“体育学、运动训练”专业,附加条件则是“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这些真就能说明是“萝卜招聘”?现在讲求复合型人才,追捧多才多艺,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之外的更多能力,肯定不是什么坏事。公务员的工作并非绝对单一,综合性很强,要求具有多方面的能力,这是事实。拿呼兰地税局来说,开展职工的文体活动也是单位整体发展的需要,招聘一个不仅可以搞好行政管理工作,而且可以在业余时间能当裁判、会打乒乓球的人,不是更好吗?纵观历年公务员招录目录,单位要求会驾驶、懂外语、会电脑、有各类技术职称、有球类特长等等,也并非没有。最后证明不是都成了公众先前推断的“萝卜招聘”。只不过,对这方面的情况公众不去注意罢了。
误区导致误解,是牵扯“萝卜招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公众看来,公务员招录要体现公平公正,就不应该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户籍、性别、民族、身高等等方面的要求,统统被列为招聘当中的歧视,就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在一定程度上说,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公务员招录对文凭乃至于对毕业院校的要求,怎么就不容易触动公众的神经呢?任何工作都有其独特性,独特性工作就可能有独特的条件要求。比如,有的用人单位要求普通话达到几级,是为了工作中交流没有语言障碍,把一些没有大众化的方言俚语运用在日常工作中,“有几人能听懂”?这些要求显然有利于工作,无可厚非。一味强调“无条件”招录,是对招录工作的误解。
因此,对这样的事情,不能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附加条件。如果发布招聘公告前,先进行一次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完善之后再正式发布招录公告,不仅可以释放公众情绪,也可以促进招录工作更加透明公正。不失为制度层面的有益探索。令人遗憾的是,黑龙江省把业已公布的招聘目录“朝令夕改”,留给公众的想象空间太大了。就算后面有一合理合法的解释,真的不牵扯“量身定制”,又有什么用,“补好的衣服也有个疤”。“身正”何惧“影子歪”呢?
文/钟烁明
来源:红网
作者:钟烁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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