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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要“管放结合”放而不乱

来源:红网 作者:胡小达 编辑:夏熊飞 2014-06-26 0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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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简政放权推行一年多来,已经取消下放近三分之一的行政审批权,但仍任重而道远。《第一财经日报》多方面获得的数据显示,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目前仍有800多个类别需要审批,占到该领域总数的接近八成。权威人士分析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真正涉及重点经济行业的审批下放将从今年开始逐步深入。(6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上面领导着急,下面企业着急,中间处长不着急。”这曾经是政府机关中存在的“中梗阻”、“掐脖子”现象的真实写照,也一度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武汉市将38类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区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制约基层政府发展的“瓶颈”,使其发展的能量极大地释放出来,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体制创新和革命。
  
  提高了下级政府的行政效率。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行审批,下级政府的同志不需再往上跑,大大地增强了下级政府的自主管理权和行政功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就等于降低行政成本。基层可以把原来用在“跑京上省”所花费的大量时间和经费用在抓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上,无形中为地方增加了效益。
  
  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政府权力“瘦身”,不但对上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是一次很好的解脱,也改变了过去重审批、轻管理的行政惯性,促使上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和服务基层工作上。
  
  激发了基层的发展活力。放权,最大的好处是赋予了基层更大的自主权,方便基层干事,为区域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松绑,给区域经济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韩非子说:“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敢于放权并善于放权,即是一个管理者成熟的表现,又是一个管理者取得成就的基础和条件。当然,权力和责任对等是放权最重要的原则。放权后也要合理监控,科学考绩,权责匹配,做“管放结合”才能确保放权而不乱,真正激发基层发展的内在活力。
  
  文/胡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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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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