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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导演“涉腐官员”无间道这出戏

来源:红网 作者:梁三石 编辑:司马清 2014-07-12 0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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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行贿和介绍贿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被免职,两年后,又被重新起用为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消息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起关注。“让涉腐的人干反腐的活儿,这玩的是哪一出?”“行贿了还能当反腐官员,这也太荒唐了!”一时间,网友纷纷质疑。(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看到在以往,许多问题官员被免职后,常常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蛰伏,再换掉马甲重新复出。问题官员这样的“发展”轨迹早已被公众视为诟病。而被免职的薄玉龙也无不例外的遵循了这样的轨迹,不同的是他甚至连“马甲”都没换。因为涉腐被免的他,两年后又继续担任其反腐要职,上演了一出“腐败分子”与“反腐卫士”身份不断纠缠的“无间道”闹剧。显然,这部闹剧背后的导演是谁,也没有人去关心,更没有要问责的意思。
  
  也许没有媒体的曝光,这部“无间道”还不知要演到何时?不过当地检察院“知错就改”的态度还算端正。事件一曝光,便立马将薄玉龙免职,但遗憾的是,这次处理又仅仅只是“免职”而已却并无下文。
  
  针对薄玉龙的再次任职,当地官员说,反渎局政委属正科级岗位,低于薄玉龙时任的副处级级别,因此,其任命属于“降格使用”。恐怕这也只是自圆其说吧。按照一些地方的干部任用习惯来看,担任正科级别岗位的官员,有的可能还保留着副处级别,这一招在以往的人事任免中是屡试不爽的。所以薄玉龙的再次任职根本不存在什么“降格使用”。
  
  其实围观该事件,我们还要追溯到薄玉龙的第一次免职。两年前,薄玉龙涉嫌行贿以及介绍行贿等违纪行为而被免职,但鉴于“情节轻微”,相关部门并未追其法律责任。但从当时受贿者的判决书上看,与薄玉龙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金额已达17.5万元。根据最高检规定:“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来看,薄玉龙的行贿金额是符合立案标准的,但当地却并未立案,而是选择轻处理,这显然是不妥的。所以有必要要追问背后是否有人在保,以及可能存在的腐败链条。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曾经沉迷于行贿受贿的干部,我们能寄望他真正的“改邪归正”吗?就算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但违纪后,没有受到法律的严肃惩罚,只是免职这样的轻处理,又岂能让问题官员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改邪归正?所以一切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是重新启用“涉腐官员”的理由。我们大可以推测,薄玉龙的“复出”,很可能是他“重操旧业”行贿其他官员的结果。所以到底是谁再次“扶”他上位?相关部门应该对公众有个交代。就算其中没有任何腐败行为,那至少也要追究他“用人失察”之罪。
  
  应该说该事件的曝光以及涉事单位能够迅速处理,舆论都有着很大的功劳。但换句话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舆论的压力,该闹剧才得以被叫停。这多少有点“指一下跳一下”的味道。所以笔者还是希望机关单位在用人时,特别是提拔干部到领导岗位上,还是要严格执行干部审核考察的程序,避免因为人为的疏忽或者人为的操作,而出现的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现象。
  
  文/梁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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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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