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吴英已经由死缓减刑为无期,这时,即使是诬告,也没有了“核准执行死刑”之忧,所以不排除因对资产处置不满而诬告的可能。对于官员来说,即使是被诬告,也不是自证清白的事情,更不是口头回应“没问题”就可以了。正因为如此,49.88%的人“怀疑官方表态!吴英有诬告的必要吗?”49.55%的人“建议由中纪委来查,给予准确消息”,只有0.57%的人“相信官方消息!或许是吴英记错了”。
吴英举报陈军,时间是2007年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当时总共举报的有14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其中有三人已被相关部门查处,陈军那时还只是财政局副局长。时间的跨度,必然带来取证的难度。要证明副市长陈军是被诬告的,即使不考虑借第三方、第四方或更复杂的实际受贿渠道,至少也得拿出陈军及其家人的财产透明及其7年来的资金流水,因此,绝不是两三天就可以完成“深入调查”的。
实际上,长期以来,不仅“兄弟查兄弟”的同级调查公信度不高,即使是“上级查下级”,也往往被指责“老子查儿子”,这可能正是公众建议由中纪委来查的原因。实际上,对公众来说,副市长陈军在吴英案中究竟是否涉及受贿问题很重要,但对他们来说,即使陈军在吴英案中没问题,但在其他方面究竟有没有问题,一样也很重要,而东阳地方的调查恰恰回避了这一点。
吴英当时举报了14人,除已被查处的3人之外,其他被举报的官员情况至今未对外披露。这一方面说明,当时处于羁押状态的吴英,即使有诬告的可能,但举报官员也并非完全是“信口开河”。另一方面,另外11名被举报的官员,在调查情况都没有公开的情况下,不少人还被提拔了,如现在的副市长陈军,这不仅难以排除上面有更大“保护伞”的嫌疑,而且也排除不了这些人“抱团取暖”的可能性。
现在,副市长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但问题是,当地的“深入调查”已说副市长没有问题,那么,同级的公安部门详细调查再证明陈军有问题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当然,就自己被诬告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副市长陈军的权利,我们应予以尊重。但问题是,怎么保证公安部门的调查一定是客观公正的呢?即使是客观公正的,又怎能保证调查结论的公信力呢?更何况很多时候行贿就是一个“你知我知”的事情。
可见,无论副市长陈军有没有问题,但其所使用的权力的道德公信已被质疑,这是不利于他工作开展的;而且,只要陈军依然处于工作状态,本地相关方面调查结论的公信就会受到质疑。因此,无论是从保护干部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公信的角度,都应该暂时让陈军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我们也希望,中纪委能够介入此案,早日让真相大白,在打消公众疑虑的同时,也还副市长陈军一个“公道”。
文/郭文婧
来源:红网
作者:郭文婧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