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偷的偷“贪”换“日”计划缘何不能得逞

来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刘艳秋 2014-07-30 00:02:12
时刻新闻
—分享—
  7月8日,孕妇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引起房的疑惑:我明明作案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其称,在合肥盗窃的对象是该省两名官员家,被羁押期间她也多次向合肥和常州警方主动交代,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是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7月29日《大河报》)
  
  不知始于何时,一些小偷专门将偷盗对象锁定政府官员。我估摸着,小偷之所以热衷此“道”,原因有三:一是获利甚丰。二是安全可靠(注:大凡官员被盗不敢报案,即使报案,数额也极其稀少)。三是将功折罪。借用一个成语,小偷可以偷“贪”而换“日”(刑期或处罚),以此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房云云在取保候审期间两次偷盗官员家,图的就是后者。
  
  为达此目的,她做足了功课:踩点,跟踪,听取附近居民的议论,根据名字在网上搜素他们的照片,最终找到他们的家庭地址,无所不用其极。从其偷盗的“战利品”看,她的一番苦心没有白花。且听她的自述:“我在这家盗窃600多张购物卡,合肥百货大楼的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大概就有400余张,还有银泰百货的面值1000元、2000元的有30多张,回家我数了数有五六十万元的购物卡和香烟、冬虫夏草等礼品。”从第二家窃得的赃物还要丰厚。
  
  基本可以认定,她所盗的两位官员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十有八九是贪官。但不知何故,房云云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较之在常州犯下的6案,显然,在合肥所做的2案更大,法院理应将后二起案子并案审理。钟楼区法院为何将这两起案子排除在外呢?可能的解释是,没接到合肥检方的起诉。那么,后者掌握这两起案子吗?难说。不过,从记者在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地公安局接到了房云云的举报,承认“房云云盗窃案子确实存在,具体案情不清楚。”
  
  具体案情怎么会不清楚呢?房云云手中掌握了那么多的购物卡、房产证以及香烟、冬虫夏草等赃物,且由她供述的官员名字、官职和家庭地址都在,公安部门只要想查,案情肯定可以摸清。问题是,公安部门压根不想或者说不敢侦查。当然,公安部门也不会把案子移交给检察机关。这就导致房云云偷“贪”换“日”的计划只实现了一半。
  
  越是这样,越是加重了房云云本人和外界的疑惑:被偷盗的这两位官员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让公安部门无视房云云的举报,公然压下这桩疑案,掐断了一根极好的查处问题官员的线索?公安部门是直接得到了两人的指令,还是接到了省公安厅的严令,不准将这两起偷盗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必须就地销赃?此刻,我们极想获悉相关内情。
  
  与此前媒体曝光的小偷偷出贪官多系偶然的新闻不同,房云云偷窃合肥两位政府官员是一种基于自觉的反贪行为。虽然其动机和行为不足取,但客观上还是为公安部门提供了有价值的反贪信息。公安部门理应顺藤摸瓜,认真调查这两位被盗官员的经济问题:除了拥有几十万元的购物卡外,还有多少银行存款和房产。反贪不应有禁地和死角,只要涉嫌贪污,无论是谁,职务有多高,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房云云已经写好了给安徽省纪委和检察院的举报信,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希望合肥警方认清当前的反腐形势,不因举报人的特殊身份不采信其举报,认真对待她的举报信息和从两位官员家中窃得的赃物,彻查这两起案中案。
  
  文/王学进

来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07/30/342047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