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体会这个女孩当时所面临的无助:因为自己,一个玩伴生死未卜,假如求助大人,那么父母奶奶会责骂,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会赔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但如果“毁尸灭迹”,说不定就“逃过一劫”。告诉,或不告诉大人,这个女孩的内心一定经历过激烈的挣扎。
然而她的选择却让人遗憾:将被自己撞倒的孩子扔进粪坑,甚至没有确认一下,孩子是否真的已经没有了呼吸。可见,在女孩的认知中,赔钱的后果,远比一条生命重要。
一句年幼无知并不足以形容这个女孩残忍的行径,诚然,她的确是因为无知——不知生命与钱孰轻孰重——轻率地处置了他人的生命。但假如不是为了隐瞒自己的错误,她何须把孩子扔进粪坑以防被人发现?可以说,促成这一行为的根本因素,是为了逃避由此产生的后果。
这种逃避责任的态度是如此的似曾相识,那些撞人后逃逸甚至碾压受害人的车主,被抓归案后无不表示,当初“大脑空白,完全是应激的本能”。就像撞了人后的药家鑫,连捅受害人八刀,也只是想掩盖自己撞人的事实。
在面对自己的错误时选择隐瞒,背后其实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就像我们小时候藏起摔碎的花瓶,拒绝承认打哭了小伙伴,只是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这种行为,在无伤大雅的小事面前,或许无可厚非,但假如,将藏起的花瓶,置换成被自己打晕的小朋友,就让人毛骨悚然了。
也就是说,再无助的应激性反应,也应该有个底线,就是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而要避免这种极端的应激性逃避,更多的其实是一个教育问题。
就像一句话所说的,“用社会准则或者道德来压制人性中的动物本能,或许就是教育的意义所在。”一方面,我们的学校不能忽视“爱的教育”,要用教育教会他们辨别利害,让他们明白,不能随意处置他人的生命;另一方面,家长的教育同样不能缺位,新闻中的女孩是个留守儿童,或许她的父母,从来没有告诉过她生命的珍贵,也没有教过她做错了事,就要承担后果。
如果学校与家长都能尽到教育的责任,让孩子明白生命的意义,明白做错了事,就要承担后果,那么或许,下一个误伤他人的孩子,就会按照常识向大人求助,而不是用不多的社会经验,恐惧地独自面对。
文/刘艳秋
来源:红网
作者:刘艳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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