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广电总局302食堂为代表的国家部委食堂到以昆明市机关食堂为代表的地方食堂,每一次机关食堂对社会开放,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引起附近居民的蜂拥而至。尽管有质疑的声音,但舆论对向社会开放机关食堂普遍持肯定和支持态度。
机关食堂属于公共资源,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不管是物质短缺年代,还是物质充裕的今天,机关食堂都像“御膳房”一样,为政府机关人员提供美味、便宜又安全的饭菜,可谓是饮食者的“天堂”。由于其定位和服务对象特殊性,不免令人产生遐想,认为公职人员在食堂内“吃香喝辣”者有之,认为机关食堂“铺张浪费”者有之。因此,对社会开放机关食堂,让群众看到食堂的“庐山真面目”,无疑消除了公众的误解,也有助于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机关食堂靠财政补贴才能正常运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财政收入绝大多数来源于税收,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经营机关食堂,其实用的就是群众的钱,让群众在里面吃饭,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而且,开放机关食堂早有文件规定。1989年,国务院出台《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机关后勤进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要面向大众;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单位内部食堂开放;2009年11月,民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意见》,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等公共设施。群众到机关食堂消费,有据可依。
此外,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在稳步推进,向社会开放政府食堂,让群众分享公共资源,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举措,还可以促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再者,开放机关食堂,让群众进来消费,拉近干群距离,增进相互了解,可以消除隔膜、减少误解,利于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机关食堂对外开放后,会带来一些不便。这就需要食堂加强管理、完善服务、配备更多的设施,需要干部与群众相互体谅,共享饮食“天堂”的优质资源。
文/郑修凯
来源:红网
作者:郑修凯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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