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法委及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东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意见》及四份配套政策文件。这5份被东莞市委市政府寄予厚望的“1+4政策体系”将从“六个监控”入手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标本兼治,有效防范、打击和治理娱乐场所。(9月19日《广州日报》)
“1+4政策体系”虽被有关方面喻为,“东莞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风向标’。”其实归纳起来,无非还是以往老办法的“打包”,在“房、床、锁、灯、窗、铃、影、人、照、证”等十个方面防范、打击和治理涉黄隐患。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床灯照人影,锁房证窗铃”。用制度固化扫黄成,是娱乐场所长效治理的关键一步。但也要警惕制度沦为“稻草人”的烦恼!
其实,出台制度固话扫黄成果,这不是头一遭。2011年4月,佛山禅城区警方曾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飓风”专项行动,制订了《佛山市禅城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规范》,严禁摆放水床、老虎凳、贵妃椅、“走秀”T台、小型跳舞台等用品,严禁提供跳艳舞服务,桑拿技师必须统一着圆领运动服。可以后效果如何?随着专项行动的结束,规定也逐渐变成“稻草人”。
为何制度沦为“稻草人”?一方面,在常态治理中,警方难免松懈。试想,“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甚至在相关部门出现“保护伞”、内鬼,“黄流”能不借机卷土重来?另一方面,是涉黄产业的“与时俱进”。以床灯照人影为例,用昏暗的灯光也能照的出来(或许还能产生挑逗效果),能不能把检查应付过去?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度不可能天衣无缝,因此不法分子总能找到死角与盲区。久而久之,扫黄制度不沦为“稻草人”都难。
对娱乐场所长效治理而言,出台制度是好事,但也不能对“1+4政策体系”过于迷信。否则,“十面扫黄”也会沦为十面漏风的“稻草人”。因此,对有关部门而言,要做的无非是两件事。一是,“飓风”行动虽然下线了,但严惩“黄流”工作思路应一直保持高压。二是,不能抱着“十面扫黄”睡大觉,相反,要做好应对“黄流”升级的准备,在制度层面打赢与“黄流”猫捉老鼠的游戏。
文/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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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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