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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需要上下联动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夏熊飞 2014-09-30 0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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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第一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9月29日《人民日报》)
  
  勿庸置疑,认真兑现《通知》要求,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遏制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能够起到显著效果。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既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中央发布某一项严禁的规定以后,有些地方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着顶风违规。正如《通知》开篇指出:“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违规到上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在风景名胜区外开会到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这里面点明了两层意思,一是到“禁会”景区开会“仍未完全杜绝”,二是到其他热点景区开会“时有发生”。笔者以为,前者问题虽然存在,不会很多,因为那样是公然与中央“叫板”,风险较大。而后者却比较普遍,我不到中央“禁会”景区开会,到本地景区开会,即不属于违规范围。这也是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现象始终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兴办旅游产业,我国任何一个省乃至每地级市几乎都有颇具特色的风景名胜区。《通知》禁止开会的风景名胜名单,尽管由1998年的12个,增加到了21个,但各地大量的风景名胜区并未涵盖其中,也无法“一网打尽”。譬如杭州西湖景区、苏州园林景区、福建湄洲岛景区、山西云岗石窟景区、宁夏沙湖景区……不胜枚举。有的党政机关完全可能以这些景区不在《通知》“禁会”之列为由,安排到那里享受。如此,显然不可能达到有效遏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目的,难免继续引起民众不满。
  
  所以,要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必须“上行下效”、“上下联动”。中央《通知》列出了“禁会区”名单,各省(市、区)也应明确本辖区内的“禁会区”名单。不管是中央明令的“禁会区”,还是地方列出的“禁会区”,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去那里开会。只有形成这样的“上行下效”、“上下联动”的氛围,才能有望从根本上遏制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现象,取得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效果。
  
  文/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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