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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MBA学费是否可以随意变动?

来源:红网 作者:贺昊 编辑:刘艳秋 2014-10-06 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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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反映该校MBA(工商管理硕士)学费增降幅度达数万元,没有统一的定价方式,损害了学生受公平教育的权利。今年7月底,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张秋生回复2013级学生称,MBA教育是一种商品,价格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10月5日《新京报》)
  
  MBA非义务教育,采取市场化定价方式,合理配置相应的师资、教学场地及设备,应该是说得通的,因而,不同的学校在不同的时间段里对MBA标出不同的价格,也无可非议。觉得价格昂贵可以选择价格便宜的。从新闻上看,北京地区多所高校给出的MBA学费是不同的,从5万到40万不等。可以说,价格的差异也显现了MBA教育已经市场化的现实。既然已经市场化了,那么价格就允许有升降的空间,升、降的幅度也无一定之规,只要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你漫天要价,我就地还钱,平等交换,公平自愿,无所谓损害了哪一方的权利。
  
  当然,上述这一番阐述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平等交换,公平自愿,否则,就属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那么,高校MBA教育是平等交换,自愿选择的吗?这里要将目前的MBA教育做个分类,一类是全国统考的MBA教育,一类是不需要参加统考的MBA教育,后者也称为EMBA,说的直白点,有钱就可以读。新京报报道所指应该是统考的MBA教育。笔者的看法是:统考的MBA教育不是平等交换。
  
  按照普通商品的交易顺序,买方存在一个市场询价及比较质量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买家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做出是否购买和购买何种商品的决策。在交易市场中,一般情况是买家占据主动,能否成交买家说了算。当然,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垄断。无论是完全垄断还是寡头垄断,交易能否达成,说了算的不是买家,是卖家。MBA教育是垄断吗?似乎不是。价格的显著差异说明这一市场还未出现“卖家共谋”。那么,笔者为什么会说统考的MBA教育不是平等交换呢?
  
  MBA教育虽然从整个市场结构上看不属于完全垄断或寡头垄断,但从目前现有的交易流程来看,强制消费也是的确存在的。统考MBA作为在职硕士教育的一种,仍然采用与普通硕士一样的报名考试录取流程:首先是选定某一学校,然后是复习、考试,等分数合格,才是面试及缴费入学。也就是说,购买某一学校MBA商品的买家,只有在经历了复习备考等许多投入而且是过了分数线后,才能够获取商品的价格信息,而此时,买家已没有了再次选择学校的可能,他所能作的选择只有:要么买,要么放弃。试想,买家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好不容易获得被录取的机会,谁会轻易放弃呢?
  
  这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流程,经济学里也有一个专业术语予以说明:资产专用性。即买家的所有准备工作都是只针对某一品牌商品,花了大量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因此,对此商品价格的承受力就无奈地变强,就不得已地失去了价格弹性。这就成了强制消费,所谓买也得买,不该买必须得买。这样的消费模式,当前国内有很多,比如中国钢铁业虽然具有世界最大的产能,最大的铁矿石需求,却无力左右铁矿石的价格,其根源就在于中国巨量的钢铁业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专用性:你不买铁矿石,你的投资收不回,买是亏,不买亏得更厉害。一旦买家是不得已要买,那么,价格当然由卖方说了算。而这,显然损害了买方的权利。
  
  因此,要想让统考MBA教育真正地成为一件商品,市场的选择属于平等自愿,提供该商品的学校可以自由地选择高溢价或折价,且没有道德风险不伤害买家的权利,买家的购买行为不是被强制消费,这需要改变的是报名考试录取流程。既然是统一考试,就完全可以在考试结束后再报名,且价格要预先予以公示,让考生自由选择。如此,则学校变动学费就自然而然不会受人诘问,正如目前的EMBA教育一样。
  
  再往深里说,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价格的公平确定至关重要,而价格得以公平确定的关键,则是买卖双方无强制的选择,任何一方失去了自由选择,都不可能确定公平的价格。
  
  文/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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