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西安和大雁塔合影是必须做的一件事。10月2日,有一位陕北游客小陈和他女友在大雁塔一家照相馆照相,却被索要1380元照相费。最后女友被扣在照相馆。华商播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照相馆老板3日晚11时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10月5日《华商报》)
“浙江卫视”同题报道中最后的结局是由记者报了警,然后才是警方出动,派出所“有请”。那么,照相“陷阱”,该由谁来做事前的“填坑”呢?
小小照相事儿,至少管事的部门有旅游、工商、公安、市场管理及城管等部门,任何一个游客都可能遇到同样的“拍照陷阱”的怪事,当然任何一个游客都可能举报此类案件。那么,为什么那么多部门管不了一个“照相陷阱”?或者每一个“照相陷阱”背后都有好几个懒政的管理部门?
有网友怀疑这些“拍照陷阱”制造者有后台有背景,前面抓了后面就放了,然后继续其骗人的买卖。尽管不能以有后台有背景来反证其“陷阱”长期存在的事实,但旅游景点类似的现象实在是多了去了。究竟有没有背景后台,岂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又有网友证实自己也曾经遇到过同地点同类陷阱而自己抵抗住了诱惑,然而,抗得住诱惑者,大多是多次出门或者多次来该景点的常客,否则他不可能具备这种陷阱免疫力。那么,又是谁让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又是谁对当事者屡抓屡放呢?而屡禁不止屡抓不放,反过来是不是一种变相的纵容?
被宰游客“爆料”,记者重演一遍游客的拍照过程,立马就会“被陷阱”,而如此这般的“被陷阱”,还需要执法者来加以实地验证取证吗?旅游市场中,“拍照陷阱”“餐饮陷阱”“购物陷阱”是一种“大马路新闻”,并非是一种个别现象或者是偶发案件,而是每时每刻都在复制的违法行为。所有游客都可能遇到,唯独旅游管理者工商管理者警方城管对此视而不见。只做事后的“堵漏”,不做前期的“填坑”,又怎么可能不让游客一再上当受骗?
旅游市场需要法制化规范化,关键在于为所有中外游客做好“旅游陷阱”的“填坑”,而非对陷阱加以“堵漏”。该取缔的“拍照陷阱”照相馆,本来就不该对违法者拘留几天了事,而是应当立即依法清理。
文/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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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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