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者看来,夫妻相隔一年在同一地点遭遇车祸很是蹊跷。这是因为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都是10月2日。二是,都是同一地点。三是,都是车祸身亡。
表面上看确实蹊跷,而实际上也仅仅是一个巧合而已,这里是事故易发地段,车祸的概率相对较高罢了。这样的新闻报道,显然有点想当然了,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放弃了对科学的尊重。
首先,都是10月2日遭遇车祸死亡,确实有点蹊跷,但是这也不是无法解释的事情。一年前的10月2日,丈夫就是在这个地方遭遇车祸的。今年的10月2日,当妻子经过这个地点的时候,必然会是心情复杂,这很容易造成思想上的紧张,妻子走路的时候或许就会因为想到了当年丈夫的惨死,而开了小差。发生事故,也就有了“理论基础”。
其次,妻子这次出行,原本就不是一次正常的出行,是因为他的侄儿出了事故,她步行火急火燎地前去。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心里必然是五味杂陈的。或许走路的时候就会有意识上的恍惚。而且报道也说了,她是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小轿车撞倒的。这个小村庄附近的道路上有没有设置人行横道?这里有没有横过马路的红绿灯?笔者就生活在农村,农村的道路之上,很少有斑马线,也基本上不安装红绿灯。在农村公路上,尤其是靠近村庄的农村公路事故都是多发的,这并不蹊跷,而是源于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滞后使然。
三是,这里原本就很混乱。笔者注意到出事的地点附近有一家搅拌站,这里还是一个十字路口。搅拌站肯定会是车来车往,有送水泥、沙子、石子的车辆,还有来此装卸搅拌成品的车辆。这么多车辆,而且还是一个十字路口,事故多发也就是可以想见的事情了。而且,在夫妻相隔一年同一地点发生车祸的过程中,都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其丈夫是骑着电动车在路边与别人聊天时出事的,在路边聊天本来就有危险,妻子则是横穿马路的时候发生了车祸。这不都在违法交通规则吗?当然有点蹊跷的则是都是10月2日这一天发生的车祸。这也仅仅是巧合而已。当一个地方交通混乱的时候,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蹊跷。
“夫妻同日同地车祸身亡”,我们更应该从科学的角度去解读,而不能故意去哗众取宠,吸引眼球固然能赢来关注,但挖掘事件背后的缺失,亡羊补牢,或许更有意义,就此事件来说,如果新闻能够提出当地交通设施的缺陷,从而改进当地交通现状,远比一个蹊跷猎奇的新闻报道让人印象深刻。
纸媒的日子越是艰难,我们越应该用质量较高的新闻来抢占市场。不知道这样的新闻究竟想传递什么?
文/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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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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