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深圳市中级法院与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关于规范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受审着装的通知》已经两部门会签通过,今后该市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与上诉人出庭受审时,无需身穿囚服或马甲识别服,而可以穿着便装。专家指出,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就是无罪推定,但以往让嫌疑人穿着囚服马甲出庭,实际上是有罪推定,此番深圳实现嫌疑人穿便服出庭受审,是一次很好的进步。(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潇湘晨报》今年5月24日曾报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工作报告提及的数字(2013年各级法院一审判处罪犯115.8万人,宣告无罪825人),我国法院的无罪判决率为0.07%。这一比率加上公诉案件撤回公诉的数据比率,均远远低于英美国家。尽管我国的无罪判决率如此之低,司法系统与法学界却很少有人敢笃定我国的公诉、审判质量,相比英美国家有同样的优势。
刑事案件被告人与上诉人出庭时,尽管其身份上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但穿着囚服马甲,无疑被加上了等同于罪犯的身份标签。这种情况下,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穿着囚服马甲,首先会产生一种自我矮化的心理,会带着挫败感参与庭审。而辩护律师更可能选择为嫌疑人提供罪轻辩护而非无罪辩护,而法官和检察官显然也会更倾向于有助于证明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而对不利于证明犯罪的证据及辩护表现出排斥。
可能会有法官、检察官表示,自己从未因为受审嫌疑人穿什么衣服,就随意变化态度,不会将无法证明有罪但穿囚服的嫌疑人判为有罪,也不会将明明有罪却身着便服的嫌疑人释放。我们当然需要相信法官、检察官对待法律,履行职责时的严谨。问题是,偏见、刻板印象问题来源于潜意识,很多情况下不受当事人主观意识控制。
畅销书《盲点:好人的潜意识偏见》讲述的一个故事,有助于让我们认识刻板印象的危害。上世纪80年代的一天,耶鲁大学美国文学课程教师卡拉·卡普兰在厨房洗碗时,被碗的碎片划伤了手,血流不止。她被送到耶鲁大学附属医院纽黑文医院急诊。在急诊室里,卡拉的男友告诉值班的住院医师,卡拉喜欢缝纫,担心这次受伤影响她的这个爱好。医生表示明白患者家属的困扰,将很快很快缝合伤口。这个时候,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学生志愿者认出了卡拉,“卡普兰教授,你怎么在这里啊?”医生惊诧的问道,“教授?你是耶鲁大学的教授吗?”几分钟后,卡拉被送到医院外科门诊,医院召集了康涅狄格州最好的手外科医生,这组人花费了几个小时努力治疗卡拉的手。
《盲点:好人的潜意识偏见》一书就分析指出,卡拉被误认为是一名裁缝或者家庭主妇,医生准备按照常规的手术处置来诊治。但当医生知道卡拉的职业身份后,就被激发出一种群体认同(都属于耶鲁大学群体的同事),因而马上就为之安排了精英待遇。美国哈佛大学开展的“内隐联想测试”证实,人们在不同维度都存在隐性的“刻板印象”,但多数人并不承认自己是在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事物、评价他人和采取行动。
实际上,嫌疑人出庭受审不同着装产生的影响,司法部门并非全然无知。在一些曾经位高权重的高官涉腐受审的庭审现场,嫌疑人穿着便装,其在法庭上的发言权利也得到了充分尊重,此举被解读为确保这些重大案件获得依法公正审理。而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开庭时,囚服马甲的嫌疑人形象,当然有碍于司法公正。
深圳市中级法院和深圳市公安局在首个宪法日,联手推出嫌疑人穿便服出庭受审的改革举措,是对宪法理念和刑事诉讼法核心原则的积极落实;也将推动公诉机关进一步提高公诉质量,让辩护律师敢于对部分满足条件的案件发表无罪辩护,最终提高庭审质量,更好的实现司法公正。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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