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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施暴,怎可轻忽?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夏熊飞 2014-12-06 00:36:3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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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2月4日获悉,9月17日晚,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刑警四中队民警张国庆和王大卫酒后施暴,致23岁女子杨丽花两处骨折、指头缺失。昨日,杨丽花父亲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12月5日《新京报》)
  
  正如网友跟帖评论所说,杨丽花等人并非在娱乐场所吃饭,两个民警就在大街上强行拉扯女孩子杨丽花陪其喝酒,这样的行径哪还有一点公安民警的味道?分明就是地痞流氓,甚至劫匪。如果是一般人有了这种行为,想必有公安到场一定会严惩重罚。但奇怪的是,这件事情在发生后就没有听到警方的任何消息,直到两个多月后的12月4日,警方才告诉记者,已对两名涉事民警立案调查,并已协调让两位民警赔偿受伤女子医疗费用4万元。
  
  “立案调查、赔钱”这就是警方两个多月来的所做的工作。按照案件性质和影响来说,涉案民警早该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这里却还在“立案调查”。一个如此简单却如此令人发指的案件,已经发生了两个多月,受害者被打断的手指已经伤残痊愈,这里还在“立案调查”,不知道这还要调查到什么时候?而受害人至此仅仅获得两位民警4万元的赔偿,这还是警方“协调”的结果。不客气地说,对于这起由民警直接造成伤害的案件,警方所谓的“立案调查”更像是在“护犊子”。
  
  案件发生两多月来,花季女孩手指被打断,同行者也被打得头破血流,想必他们都是在极端痛苦的煎熬之下过来的,他们更盼望警方能够更快、也更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而我们的警方都干了些什么呢?所谓“立案调查”,将近三个月没有结果,实际上基本等同于推诿扯皮。请问庆阳警方,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这两位涉案“恶警”都去了哪里?如果他们还在原有的职位上逍遥自在,那么该受谴责的可就不仅仅是这违法的两个人!
  
  文/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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