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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派驻全覆盖打造权力防火墙

来源:红网 作者:张闲语 编辑:夏熊飞 2014-12-16 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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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派驻“全覆盖”,中央层面今年底正式启动。12月11日,中办、国办、中组部、中宣部等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了中纪委派驻机构。至此,中纪委的派驻机构已增至59个。据悉,按照“条件成熟一个派驻一个”的原则,尚未派驻的80多家单位下一步将逐步派驻。(12月15日《新京报》)
  
  “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与改革齐头并进。从目前的反腐效果来说,无论是从查办人数、涉及金额,还是从落马官员级别来看,都是前所未有的,老百姓对此拍手称快。但在治标的同时,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如何从制度上形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这不仅是群众的期盼,也是中纪委的责任,应该说这一次中纪委实施的派驻“全覆盖”就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探索,为权力运行安装上了一道防火墙。
  
  从纪委监督的方式来看,目前党政机关的纪检组共分两种方式,一种是中纪委派出的“派驻纪检组”,一种是各部门设立的“内设纪检组”。客观而言,作为内设纪检组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权力的监管作用,但由于受方方面面的影响,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点位也不尽然,从中巡组和地方巡视组所发现的各种腐败问题来看,在某些地方内设纪检组甚至是形同虚设。
  
  客观而言,中纪委实施的派驻纪检组从权力监督形式上补齐了短板。有了中纪委的直属领导和监督约束,一方面敲打着部门及地方各级领导的权力意识,一方面又激活了地方内设纪检组的监督力量。从这个角度而言,从内而外让权力重新回到了制度轨道,从“不敢”到“不愿”和“不想”,应该说监督方式的完善是必须的。
  
  再好的监督方式也必须要落实到职能职责上来,换句话说就是要让派驻机构发挥出对权力全景式的监管作用。无论是调查和参与调查驻在部门违犯党纪的案件,还是督促和检查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廉洁从政等情况,从权力监管对象上来说,派驻机构的所有职责都无一例外指向了领导班子,并且把监督重点放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上面,这种着力于监督层面的权力督查更具震慑力。
  
  着力于监督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就会更规范。近年来落马官员的教训显示,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权力出笼,关键就在于班子的集体监督不够,或者说是班子权力监督成为了一种形式和摆设。这一次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重要会议;可查阅、复制驻在部门的账目;查阅并调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还可约谈驻在部门的干部。可以说这些制度设计为派驻机构提供了全方位的监督空间。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但在关进笼子之后,如何确保权力不再出笼?如何确保制度笼子更坚韧有力?显然需要中纪委针对反腐败工作的现实特点,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在各个层面打造出一道道牢实的权力防火墙。
  
  文/张闲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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